首页
玄幻魔法
武侠修真
都市言情
历史军事
侦探推理
网游动漫
科幻小说
恐怖灵异
散文诗词
其他类型
全本小说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
我的书架
|
手机阅读
龙腾小说吧
->
玄幻魔法
->
谁说我们关系不好
第53章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你想玩什么,我带你去。更多小说 LTXSFB.cOm【最新地址发布页: 收藏不迷路!】”
翟九乐抬首盯着他的眼睛,总觉得这人很奇怪。
夏笛跟在他们后面,距离不近不远,但就是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真烦,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你觉得他们会去哪里玩?”原棋问。
夏笛想想,说:“这里其实我和翟九乐来过一次了,每个项目玩了个遍,应该没有他想去……”
“等等。”夏笛突然想起一件事,“还有一个,上次好像漏掉一个,翟九乐原本说最后再去玩的,但是后来我们好像都忘了。”
“忘了?是哪里啊?”
“鬼屋。”
……
原棋一瞬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依照翟九乐的性格,上次没机会去,那他这次一定不会错过的。”
原棋犹豫道:“你确定吗?可是宋轩城怕鬼。”
“怕鬼?不会吧,我都不怕,他怎么那么胆小?”
夏笛一抬眼宋轩城和翟九乐都不见了,“靠,一转眼他们人怎么就都不见了?看来他们两个可能真的是去鬼屋了。”
夏笛赶忙拉着原棋去往鬼屋的方向,没想到果真看见宋轩城和翟九乐前后脚进去。
随便蒙了层黑布在上面撒上着红颜料做成的巨大鬼魂头颅悬挂在入口正上方,门前买门票的售货员也尽职尽责戴着一黑一白两副鬼怪面具,夸张的长舌头悬挂在面具上,像极了看门的黑白无常。『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
“走吧。”原棋带着夏笛去买门票。
夏笛小心翼翼跟在他后面,心里忍不住吐槽:上次没看仔细,现在看来这地方怎么还真有点吓人。
一进到里面,莹绿通红的灯光来回交替着忽明忽暗,颇有氛围。
早知道就不进来了,夏笛心里倍感后悔。
似乎是察觉他的脚步慢了,原棋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
他才不想承认他也有一点害怕。
“小竹由,你是不是也怕鬼?”原棋轻轻挑眉。
“没,我怎么可能怕鬼。”
原棋“噗嗤”轻笑一声。
夏笛推他一下,“你笑什么?我说了不怕,我就是不怕。你笑话我是几个意思啊?”
而后为了证明自己真的不怕,气呼呼地一个人飞快地向前走去。
臭原棋,有什么好笑的。
任由原棋怎么在后面叫他,他就是不肯回头等他,反而越走越快。
“啊,妈妈呀!啊!啊!”
哀嚎的叫喊声从远处传来,夏笛一听就知道是宋轩城的声音。
“还真是胆小鬼,这有什么……”好怕的。
还没等他吐槽完,墙侧的木柜突然被撞开,巨大的响声把门都撞塌了。
同样夸张的尸体披头散发地冲出来,场景音乐也应声响起,鬼怪恐怖的叫声此起彼伏。
夏笛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故惊得一口气没喘上来,脸色瞬间发白,下一秒他毫不迟疑地抬腿就往回跑。
尸体非常敬业地一边哭嚎一边追着他跑。
“救命啊!不要追我!”
宋轩城那里刚得救就听到这边的声音,他大口喘着气,迷惑地问翟九乐:“是我太害怕产生的错觉吗?我好像听到了小竹由的声音。”
翟九乐目光落在他身上,和这么一个胆小鬼来鬼屋,游戏体验感虽然有了,但是可真费耳朵。
“不会是他的。”翟九乐平静说。
“为什么?”
“因为他其实比你还要怕鬼。”
……
夏笛闷着头往前跑,丝毫不敢回头看去,突然间猛地撞上一个人,差点没摔倒,幸好被人眼疾手快拦腰抱住。
这人正好是没追上他的原棋。
原棋抬眼看到他身后工作人员扮成的夸张尸体,轻轻挥挥手,小声说:“他怕鬼,您先不要吓他了。”
“尸体”呆愣两秒,他看看被吓得不轻的夏笛,然后点点头,比了个ok的手势,脚步轻轻地走了。
原棋轻轻拍拍怀里人的后背,柔声安慰:“行了,他走了,别害怕了。”
夏笛缓缓从他怀里起身,眼眶微红,看来真的吓到了。
他不想被原棋看到他这幅狼狈的样子,转过身去背对着他。
原棋也没在打趣他,上前一步拉住他的手,轻声询问:“我拉着你走,你跟在我后面好么?”
夏笛倏地抬头看他,默默咬了咬下嘴唇,好一会儿才吐出一个“好”字。
原棋没再提他怕鬼的事,脚步也不快,每一步都配合着他,时不时还会回头看他一眼,这么可爱的小朋友要是弄丢了,那可真是太得不偿失了。
“谢谢。”
他的声音在嘈杂的环境中显得那么若有若无,却像洪钟般每个字都敲进原棋心里。
太要命了。
有了原棋,一路上碰到的鬼怪都被他帮忙赶走,夏笛的手一会儿送一会儿紧,但是只要他手里抓着原棋就觉得安心很多。
夏笛什么都没做,只是跟着原棋四处行走寻找出去的通关工具,终于在里面反复绕转一个多小时,他们才终于到达了出口。
宋轩城他们估计已经离开了,刚才在里面时,他嚎叫的声音就慢慢消失了。
夏笛首先就松开了原棋,故意转移注意力去买了份棉花糖,他犹豫着偷偷看了眼原棋,有些有些弄不清他现在到底是怎么了。【回家的路:
www.ltxsFB.com
收藏不迷路!】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
我是会员,将本章节放入书签
复制本书地址,推荐给好友获取积分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