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魔法
武侠修真
都市言情
历史军事
侦探推理
网游动漫
科幻小说
恐怖灵异
散文诗词
其他类型
全本小说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
我的书架
|
手机阅读
龙腾小说吧
->
历史军事
->
七零年代小媳妇
第459章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当然了,桃酒还有一个特别的名字,桃花酒,所以孟雨竹在储藏酒的时候,偶尔会故意埋在桃树下面。「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苏无双就带着人去挖酒。
一开始大家还兴致勃勃的挖,到后面就不敢了:“我怕直接把酒挖破了,那样我不会原谅我自己。”
苏无双有点无语,于是她自己来。
小心的挖出一坛酒,苏无双照样邀请大家一起喝。
这把导演他们都给感动得不行,觉得这一趟来得太值得了。
而他们离开的时候,也借着苏无双的关系,买了好几瓶酒才离开。
……………………
在《我想随便走走》节目组蓝月风景区篇还未播放时,为了宣传,大家都放出了许多照片,照片上有一些在花丛中拍的图片。
因为这些图片,引来了一些波澜。
有游客在蓝月风景区游玩,想要拍照片,但不能踩草地不能碰花草,游客不遵守规则,直接被景区工作人员丢出去了,还禁止他们以后来这里。
游客们本来就生气,但知道自己没理,就走了。
但现在看到了这些图片,十分愤怒,认为景区双重标准,说了不允许踩花草,怎么别人就可以?
难道明星们就高人一等?
普通人就被赶出来,明星们就可以大摇大摆的无视规则?
因此苏无双这些嘉宾全都处在风头浪尖上。「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虽然理解明星们是去宣传,但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
——这些规定应该一视同仁。
——真的不太舒服。
——节目组到底怎么回事,以前都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这次怎么了。
——看景区那边怎么解释吧!
蓝月风景区官方自然不认这件事,回复了一个网友——我们景区凭什么去管别人?
这回复,直接把网友们激怒了,到底是明星让人不敢管,还是景区欺负普通人?
景区这边一看,网友们误会了,但这事不得不澄清。
于是蓝月风景区的官方再次做出回应,他们的回应简单明了,画出了风景区的地图和管辖范围。
也解释了,这几位明星拍摄照片的地方非景区范围,是在私人地方。
然而景区的解释更让大家疑惑了。
竟然连蓝月小镇都有一半是私人的?
那个网红的客栈是私人的?
简直让人不敢置信,网友们最擅长扒这些东西了。
于是很快就扒出了,那些地方真是私人的,就是《蓝月山水情》双方主角的地方,分别开了厂子。
很多恶意猜测便来了,普通人为什么能够弄到那么多地方,而且还是风景区,背后到底有什么问题。
网友的猜测越演越烈。
一些了解真相的人也忍不住说出真相——什么背景,这些地方,在风景区建立之前就卖出去了,大家不要恶意猜测。
——肯定是有门路,知道有风景区,提前囤地。
山月村附近的人,忍不住了。
——少诬陷人了,那片地为何会卖出去,是因为他们要建厂,建立酒厂,政府也是支持的。
——一群人网上叫得欢。
——就因为酒厂的出现,我妈妈有了工作,可以在我爸家暴的时候离婚,用这份工作养活我。
——能不能别在网上叫嚣,有本事来我们当地看看。
……
因为网络上的这些事,让蓝月风景区篇一开播,就引起了巨大的关注度。
一开始还很正常,但当苏无双带大家去她家时,大家看到她家里的一切,全都弹幕刷屏,太美了,完全不像家,像是网红的打卡地。
然后大家也看到了嘉宾们拍照的地方,知道这属于村子里的东西,许多小孩都踩着花草跑着,没人觉得有什么,大家踩,然后又种。
而这里的风景也确实不错,游玩的地方也有,吃的东西更是有意思,引起了许多人的兴趣。
然而播到这些客栈酒厂全都是苏无双家里的时候,大家也有些懵,原来那些景区附近的地方,一部分就是苏无双家里的。
不过网友们倒没有恶意猜测了。
网上本就有澄清,苏无双自己也在节目中解释了一下。
当初家里条件一般,是靠着酒厂和养蜜蜂一点点积累起来的。
为了拍《蓝月山水情》,家里把所有钱都投入进去了,是因为电视剧本身火了才赚的钱。
山洞房子,是因为她妈妈觉得有意思,很早就建立了。
同样,也是她妈妈觉得未来会有很多人来游玩,才建立客栈,希望大家来到蓝月小镇,住得开心,玩得开心。
而这些赚来的钱,家里从很早的时候就出钱修学校,修路,给老师们发福利,请更好的老师来这里教学生。
……
《我想随便走走》播出以后,蓝月风景区更火了,许多人来这里旅游,但更多的人却是来这里直播。
还有人直接直播采访人,问大家对苏无双家的态度。
有些恶意的,故意引导人说话,比如苏无双一家都那么有钱了,对自己父母如何,对兄弟姐妹又如何。
结果村民们一提到这个就叹气。
“怎么,他们有钱了就不管他们家人了?”
“什么啊,我这是羡慕他们兄弟姐妹啊。你知道他们兄弟怎么富的不?”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
我是会员,将本章节放入书签
复制本书地址,推荐给好友获取积分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