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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龙舞(妖刀记前传)
第卅九折:痴水沧浪·为母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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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风色很想翻白眼埋怨“怎不早说”,无奈理智十分清楚,走过的这条耗时弯路毋宁才是对的,半点也不冤枉。『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
若非看过所有目录,以及各种不分类的高级品项,他对兑点的定价模式不会有眼下的敏锐,这仅是在不到一个时辰间的改变。现在,光依靠价格,应风色便能大致判断物品有无兑换的价值,或其背后可能藏有猫腻。
杂项目录有很多匪夷所思的东西,如有个叫“龙王筋”的,说是能接续断掉的手脚筋,不但能活动自如,还能运行真气,事半功倍,说得叨叨,全是骗子棍的说帖。这种破玩意儿竟敢喊价两千点。
即使如此,也没有“鉴别之眼”可换。但现在应风色已大致拥有,至少不是一片迷茫、任人宰割的程度。
所以这个“三选一”的大礼包未必诓得了他。
“具体来说,是从什么样的宝物里三选一呢?”
“嘿嘿,不愧是两千……不,是四千点的男人,开口就问到点子上。”羽羊搓手:“所谓三选一,就是从武功、装备及‘不属此世之秘’里,挑选一样做为奖励。因为是精心挑选,会尽量接近使者持有的点数上限,一次射光……呃,吾是说一次给你们满满的爱,青春不留遗憾!”
应风色不理插科打诨,抱胸道:“请解释何谓‘不属此世之秘’。”
羽羊按住身下铁箱一转,箱底仿佛装了轳辘也似,飞转如陀螺。
“不属此世之秘,就是在降界域中才能知道的事。在这次的仪式里嘛,就是这个。”啪的一声停箱掀盖,变戏法似的拈出绣金画卷,正是应风色在问心斋取得之物。
青年摸过怀襟腰带,知绣卷已不翼而飞,不料于此际重遇。
“支付三千点,就能阅读绣卷里的内容,但不能带走它。应使考虑下?”
连想都不用想,你这奸商嘴脸的绵羊头——虽未出口,半既有读心之能,羽羊并腿斜坐,露出受伤的模样,扔回落盖一通旋转,揭开取出部经书来。
“秘密不考虑的话,参考下武功如何?《无向剑敕》,贵派飞雨峰一脉的镇脉绝学,此虽是抄本,内容原汁原味绝不掺水,附赠先代宫主齐物溟亲笔签名……等一下,不是签名是署名。这是他老兄抄的啊,哈哈哈哈。”
“天沧云漠”齐物溟是飞雨峰出身的最后一位宫主,算上担任大长老的时间,是在位最长的宫之主。此人于知命之年掌权,以九旬高龄坐化,在位逾四十年,同时也是一手催生物、寒两辈对立的关键人物。
齐物溟试图打破派系共治,做一名太阿在握的真龙至尊,然而并没有成功;为留住权力,他以“代师收徒”、拖延接班、架空寒字辈等手法,延续物字辈大权在握的局面达四十年,最后仍不愿交出大位,蔑称长老合议推举的新任宫主应无用为“黄口尸位”,拒绝与傀儡对行《夺舍大法》的交接仪式。
这一拖又拖了几年,形成山上有两位宫主,但都没有实权的尴尬处境,齐物溟的政令难出飞雨峰,即使在自家派系内,多数长老也希望他能知所进退,不要带着真龙之传回归幽泉,令飞雨峰饱受唾骂;应无用空有头衔,却完成不了仪式,登位大典一延再延,没人拿他当宫主看,待知止观何时斗倒老不死,再换其他合意的人选未迟。大长老何物非支持的幽明峪冰无叶,深居简出不与人交游,派系力量又不足以把持大政,毋宁更符合长老合议的需要。
《夺舍大法》能移转多少魂识尚且两说,唯一确定的是:若非两造皆习此功、心念一同,休说连接识,抱持对抗的后果,必定同蒙其害。
而独自来到飞雨峰的应无用,不知用了什么法子,终于说服行将就木的耄耋长者,完成大法传承,为横跨三辈、超过半甲子的世代冲突划下句点。初阵即旗帜鲜明地拿下首胜,出乎众人意料,确立了这位年轻宫主出手从容无不中的、同时擅于调和鼎鼐的治理风格。
齐物溟争议虽多,在若干派系还是颇受尊崇,他手抄的《无向剑敕》本身就是珍贵文物,价值不斐。但此功号称镇脉,飞雨峰却不禁人阅,连顾春色、运古色等寄人篱下的附庸也行,盖因门槛不在心诀秘奥,而是内力修为。
“要练《无向剑敕》须有两个条件,其一是宫内传心法,据说各脉皆同,这点于应使自不成问题;第二点要棘手些,内力不够,瞧了也是白瞧,不如睡大头觉去。”羽羊从铁箱拿出一只小巧锦盒,好整以暇:“这等坑货要价三千,哥哥嫂嫂都不依,加上这枚‘干奠坤筑鸿羽丹’就不一样啦。
“齐物溟本人年少时因缘际会吃过一枚,凭空得到三十年功力,活到九十才嗝屁,效果哌哌叫,堪称剑敕宝!没有这宝贝,《无向剑敕》三百点都嫌坑,这还是算了文物价值……应使也不要?讲究啊。”
无向剑敕的威力无庸置疑,堪称最接近“无剑之剑”的武学,说白话些,就是“指哪打哪”。但应风色毕竟是风云峡的,飞雨峰谁都能进藏经阁研读秘笈,偏他不行;借阅尚且如此,练成还了得?龙庭山怕都给掀了。
况且,羽羊的丹药不能吃,没有鸿羽丹之助,绝难练就剑敕的无形剑气,白费三千点。
“秘笈也难入法眼,不枉吾把最好的留在最后。”羽羊连连点头,似乎颇感欣慰,扔回秘笈落盖旋转,“砰”的一声急停掀开,从翻起的箱盖后头抽出一柄剑来,完全是平望顶尖杂技团的规格。
应风色无法否认自己充满期待。
平心而论,绣卷所载他并非不好,线索越多,越益于厘清这团诡异乱线,便是虚假的内容,也能透露出重要的信息。但既然号称是龙皇恩赏,他实在很想看看是否确有其物,被卷上几句难知真假的话语蒙混过去,老实说有点不甘心。01bz.cc此乃人性。
无向剑敕的秘笈就更不消说了,还有能增益半甲子功力的鸿羽丹。且不说羽羊会不会在药里作怪,但这枚丹药在杂项目录和高级卷轴中都没出现,除了代表数量稀少、不予单独兑换之外,显然它与无向剑敕是最完美的搭档组合,才能一举将身价推上三千点。
而羽羊抽出的那柄剑,委实令人失望透顶。
连鞘剑通体布满鎏金雕饰,看得出年悠月久,当初该是极华丽的,保养得很不错。现今不时兴这种仪剑似的古玉螭朝装饰风格,携以行走江湖会相当考验耻力,适合没什么朋友、又凭实力单身的直男少侠。
最大的问题出在比例上。
圆柱状的剑柄长逾一尺,明显分作前后两节,连接剑首的后半截较前半略细,看似套筒的结构。剑鞘却连尺半都不到,也不是笔直等宽的直剑,而是前尖后窄,犹如狭长的尖铲或衙门问斩的签牌一般,丑到令人想哭;考虑到剑鞘通常做得比所容之剑略长略宽,剑刃恐怕也就一尺半,居然与剑柄一样长。
——这能叫剑么?活脱脱是铲子啊!
羽羊装模作样擎出,就差没做出“江江”的效果音,未料青年面色阴沉,双手交叉在胸前。不这么做的话,他怕自己会忍不住抢过铲子痛殴这绵羊头一顿,触发什么死亡规则的话就不好了。
“这个……不是,应使先别恼火,你听吾说……这把真是好东西来的,骗你的话,吾立马变成牛头!”变成猪头才叫惩罚好吧,这不连毒誓都不敢发么?“不不不,真是好东西,吾绝不骗人!先瞧瞧,先瞧瞧!”低声下气将铲子捧去。
入手的份量比想像中要沉,但还不到负在背上会觉得累赘的地步。应风色注意到这把剑摇晃时不会发出声响,重心连一丝摇动的感觉也无。
通常剑鞘吞口便有机簧,也不会咬死,盖剑鞘若与剑身完全密合,不免磨钝刃尖,大匠能做到剑尖剑刃不触内鞘而无晃动轻响,那都是价值千金的珍品。由此观之,这把“铲子”确是出于名家之手,非同泛泛。
就不知冚人脑门的手感是不是一样好。
羽羊显然是打算砌词推销一阵吹的,岂料却遇上了困难。“……糟糕,这把剑叫什么?泥马它没有正式的名字啊!还没命名就被拿走了啊!等一下,那丫头管它叫什么来着?嘶————吾怎么就想不起来了?”
应风色懒得搭理,试着拔剑出鞘,连试几回均无法成功,运上内力都没用,才发现剑鞘与剑锷、剑柄的前半截根本是嵌死的,完全没有沟槽缝隙,意味着这是一柄无法出鞘的剑。
(莫非……真是把铲子?)
这连直男少侠都扛不住,忽听羽羊道:“应使这样会把自己给刺死的,你须平举此剑,让鞘面对正自己,握得靠前些;左手摁下剑首的暗掣,解开锁扣,然后将下半截的剑柄转入上半截——对,这不是残障人士的友善之剑,得有两只手才能正确操作。”
果然两节剑柄是套筒的结构。应风色依言而为,蓦听“嚓”的一声沉锐低响,宛若撕开厚纸般滑顺,随即一阵齿轮绞扭的机件声,旋转直上的剑柄缩到仅有原来的一半,剑鞘左右各自倒出三枚凤羽形的细长刀刃,鞘尖则伸出一截尺半长短的双刃剑锋,轮廓与鞘形一模一样。
应风色忽想起来,在哪儿见过这柄雀屏一般的刃,刹那间,读过的零星片段全联系起来,青年头皮发麻,握剑的右手微颤着,哑声道:“这是……这是‘半程天剑’!是龙王应龑打败海天十绝、屠尽涿野玄氏的杀龙之器,‘半程天剑’!”
“……吾倒是没听过这个名儿。”
羽羊挠挠光亮脑顶,无机质的琉璃眼珠透着懵。
因为这是仅仅出现在风云峡和通天阁的断简残篇,记录着血腥与教训的禁忌之名。
剑刃全展时,七刃构成的剑屏就像摊平的“半”字,或许是命名的源由,然而理当成就一番霸业的应龑,最终成了杀红眼的刺客与刽子手,良辅玄象摇身一变,成为得位不正的篡逆之人,而为窃取武功机密而来的无名姬妾却因为成为了母亲,无法继续贯彻最初的大义……
在这柄兵之前,所有人无不中道而殂,最终只走了半程,梦中的理想乡永难到达,徒留无限遗憾。
应风色挥动着孔雀开屏般的异刃,发现伸出的七刃晃也不晃,结构出地稳,即使在今日都是无可比拟的精彩之作;重心完美地落在剑鞘——或说鞘形剑壳更准确——前段,运使流畅,但砍噼时又有锋刃的重量可借,即使是形制更单纯的单刀长剑,都未必能拿捏精准到这等境地。
挥动几下,夸张的刃展意外地不甚碍事,撩、刺、砍、削称手已极,仿佛是自指臂延伸而出,本就是身体的一部份。风云峡的弟子很早就不用实剑了,训练要求他们信任自己更甚于外物,应风色从未想过会对一柄剑产生这样的眷恋之感,简直爱不忍释,足足把玩了一刻有余,才按下剑首暗掣,七刃唰地收拢于鞘形剑壳中,机件连动润滑如水,无懈可击。
“看来是它了,应使好眼光。”
应风色腕子一抖,将“铲子”尖端对准搓着手的羊头半。
用惯之后,他开始发现这两种型态的微妙差异和不同用法:一旦收拢剑刃,半程天剑的重心恰于剑壳的最前端,配上一尺有余的长柄,完全是打击型的重兵器配置,当成斧钺钉锤来使,仍是理想的配重,况且它不算沉,连女子都能施展,一样能发挥打击兵器的效果。
羽羊不喜欢被杀龙之器指着,仿佛能伤到祂似的。
“不喜欢换就是了,用得着翻脸么?”
“不,我其实很喜欢。七岁以后我就没这么喜欢过外物了,羽羊说得半点没错,这柄剑真是绝好之物,可惜它并不是半程天剑。”青年定定注视着祂那死物一般的琉璃眼珠,缓缓说道:“半程天剑最后出现之处,就是现在通天壁知止观的原址,当时叫无止宫,玄象的族人与支持他的宫中人,在此被应龑屠戮一空,包括玄象在内。而后应龑自戕于此,一把火将无止宫烧成白地,除了余烬什么都没留下来。
“我手上的这柄剑,既无烧灼痕迹,也未经过修复或重制,否则它的机件运作不会这般完美;机械这种东西很有趣,做好之后只要拆过一次,就不可能完全回复到原初的模样,纵使外表尽复旧观,性能也决计不能。我很想知道,羽羊为何要造假?又或说,这儿所兑换的一切,全都是假的?”
羽羊很困扰似的挠着头顶,骨甲发出令人牙酸耳刺的擦刮声,油腻的磁腔满是无奈。“‘半程天剑’这名儿是应使所说,吾说了不叫这个名字,但的确就是玄象采集精金耗时十年、还搞死一堆人的那把,你手里拿的就是正品,绝非仿冒。
“吾不知你从哪里听来的故事,不过那人明显是一通胡扯。涿野玄氏是被应龑杀光的没错,玄象也的确死在他手里,但应龑那人应使不晓得,凭他那个尿性,是决计不会自杀的,他还要扫平六合,取金貔朝公孙氏而代之哩,才舍不得死,更加不会烧了贮有大量兵器粮草的宫殿。哎,那厮俗得不行,真的,就说距离产生美感了,其实是个没心没肺的白眼儿狼。”说得好像认识应龑似的。
宫现存的文献,从未完整描述过这一段,毕竟不是光彩之事。
代称玄象的是“玄逆”,涿野勾龙氏业已不存,直称姓氏不妨;提到应龑便只能叫“僭逆”,说的是他以真龙自居,但属于豢龙氏一支的陶夷应氏家门还强大得很,“应逆”这样的说法人家可不依。
应风色从散落各处的零星记载里,拼凑出这段讳史的大致样貌,恐怕连上辈、上上辈的长老也未必比他知道得更多,当中自不乏突兀处,但火烧无止宫几乎是无庸置疑,因为连知止观的落成御碑都提到了这件事,等若由当时的朝廷背书,可信度极高。
当他在剑刃上没见有高温烧灼留下的七彩虹晕,内藏机件又无比顺畅,简直不能再更完美了,便知此剑绝不能是无止宫火场所遗。
“吾懂了,原来是这样。”经过反复诘问,羽羊恍然大悟,击掌道:“吾的意思是说:无止宫的确一把火给烧了,宫人也被杀尽,但那些全是支持应龑的墙头草应声虫。应龑这人吸的都不是空气,靠马屁就能活,怎舍得杀掉这帮屁精?自是有人杀了应龑,再杀掉这些无耻帮凶,最后烧掉无止宫,带出这把你说叫半什么天什么来着的剑。”
应龑的武功即使在他的时代,也是最顶尖的那一小撮人,连涿野玄氏都抵挡不了他的复仇怒火,无止宫内谁能反杀此獠?
更何况,斩龙甲和洗鳞功无法破解的、变幻无方的怪异属性,就是应龑身前最难以跨越的高墙,致使海天十绝无功难返,落得身死收场。除非能破解此二绝学,否则——应风色忽然一怔,慢慢睁大了眼睛。
《金甲旋龙斩》和《紫煌鳞羽缠》的配合转换并不是无可匹敌的,有一个人破解了它们,而将心诀秘奥交给玄象。
那名被派去当间谍的无名美姬。
应风色翻阅史料时,总觉关于她的一切特别突兀:世上或有人天赋异秉,能一眼看出内外功之妙,可能拥有惊人的动态视力,可能对真气的感应格外灵敏,又或根骨佳,轻易便能运使经脉……这并非是绝无可能,天才也不限于男或女。
但像这样的人,最终一定会走上练武之路,不可能连半点武功也不会。
那名没留下名字的绝世美姬若是这等才,不会没有丝毫自保的能力,毫不反抗地让玄象杀了她们母子三人,也很难想像应龑会对她毫不提防,毕竟美丽的玩物之所以讨人喜欢,须创建在无有爪牙的基础上。
“……所以羽羊的意思,是那位没有名字的嬖妾杀了应龑,然后将半程天剑带离火场,才没有留下火灼的痕迹么?”
羽羊挥手道:“什么没有名字,人家有名有姓的,是涿野明氏的小女儿,叫明九钰。挺水灵的小姑娘,韧性也强,就是命不好,唉!”
谎话就是这样,总会越说越大洞,一直逼问细节就好。“既然这位明九钰姑娘破解了斩龙甲跟洗鳞功,为何她交给玄象的绢书,反而害死了海天十绝?难道绢书有假?”
“的确是假的。”羽羊不知是没听出反讽,抑或顺水推舟,连连点头。“这两套武功都是硬货,根本没什么漏洞,要打赢应龑唯一的方法,就是你也练他的功夫,这样大伙儿就一样贱了,大哥占不了二哥的便宜。
“但一来玄象武功不咋的,估计是听不懂,一门心思只想要破解法,给他别的也没用,二来明家丫头跟了应龑十年,还替他生了俩娃,多少有感情罢,便藏起绢书真本,给了假的绢书,哄玄象先别冒进,待应龑打完海天十绝回来再做打算,怎知玄象转头就跟十绝勾搭上了。”
应风色没想到他还有词儿,说得入情入理的,倒也不易反驳,指出另一不自然处。“之后十绝败亡,玄象知道绢书有假,翻脸不认人,但以明姑娘的武功,至少也能带孩子逃下山去,与应龑会合,或回涿野郡的老家。最终却是母子三人被杀,岂非不合常理?”
羽羊道:“那是胡说八道了,玄象没杀她的孩子。那俩孩子是在应龑杀上龙庭山当日死的,谁下的手也理不清,那几天吾忙成了狗,一下没留。所以吾才说你们九渊使者一定要长进,要自立自强!降界一开吾等半也要干活,总不能老追在你们屁股后头把屎把尿……”
应风色打断了他的叨絮,直指破绽。
“那九钰姑娘的武功若连应龑都不是对手,有她在,谁杀得了她的孩子?”
“……增加吾等的负担。什么,你是说那个呀,明家丫头不在啊。等仪式结束回到人界,俩娃儿已经死了,倒在一地残尸血泊中,还用问谁杀的么?全都不重要啦。
“那应龑约莫还想纠缠,明丫头发起狂来,把所有人全杀了,抱着孩子用召羊瓶召唤吾,说不计一切代价,只要能复活孩子,什么事她都肯干——”
看着青年合不拢的嘴巴,半才从回忆漩涡中醒来,挥去一丝不易察觉的感慨怀缅,百无聊赖地咂了咂嘴:“咦,吾没说么?她是九渊使者啊。那天,她刚达成个人累积点数二十五万点的目标,是史上最年轻的女性天裂级九渊使,也是守关者击杀数的纪录保持人。她当时以及后来创下的纪录,近五百年来没人能打破。
“吾不同意应使说她‘没有名字’。对吾来说,她可是独一无二的明丫头。”
刚刚刷新纪录、换完了传装,从降界域归返人世的明九钰,才发现家园已成一片浮尸血海,在被召唤离开的前夜还黏着她撒娇、雪玉可爱的两个男孩儿,赫然倒卧在尸堆里,已无气息。
玄象不爱她,应龑也不爱她,他们爱的是她绝美的姿容、曼妙的胴体,床笫间销魂蚀骨诱人以死的身体反应,乃至她不为人知的小小才能,但终归不是她。只是他们并不知道。
孩子给了她全新的生命意义,远超过临盆时的骇人痛楚,连她自己也觉诧异。她找到了在每次诡异而致命的幽穷降界之中,必须完成使令活着回去的理由;她不再逃避现实世界,开始会笑着醒来,即使半夜喊奶的娃儿严重侵蚀睡眠时间,或多或少消损了美貌。
“彻底离开……我是说不再被召唤到降界仪式,需要多少点?”她终于下定决心问。
“五十万。”羽羊告诉她。“但把这个数儿放在心里之后,很多人就这么死了,他们原本是不应该那样死的。带着离开的念头很危险。”
“我拿给你看。”少妇盈盈一笑,眸里闪着璀璨的光。
“别死了就好。”
“你会复活我么?”
“那也得五十万。”羽羊笑起来。
明九钰杀了所有能动的、还动着的,为防仍有活物,索性一把火烧了无止宫。这不仅仅是因为仇恨与愤怒,而是半只能降临在死地,除九渊使者以外的活体须得通通献祭。
然后她击碎了召羊瓶。
“……还有这种道具?”应风色不记得有看过这样的高级目录。“在人世召唤羽羊能做什么?”
“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吾能咒杀你的仇家、实现一个有诸多限制的愿望,取走现身处方圆若干内、与召唤之人无血脉关连的所有生魂……对了,还有降下瘟疫。”羽羊无聊挥手。“召羊瓶是价值一万五千点的顶级道具,应使目前就别想了,存到了自能看见目录。”
“她要召羊瓶做什么?”
“自救与救孩子呗。”羽羊耸肩。“她到那次结算才换的召羊瓶,且详细问过许愿限制,万一情况不对,约莫想用以离开龙庭山,可惜没派上用场。域之物多半不能在人世使用,能用的特别贵,破万点的并不是很多,应使勿忧。”
此说合情,应风色找不出明显破绽,其他像是“降界不是说千年一开吗”之类的矛盾,羽羊则支吾道:“……那是话术啦!说宫四百年传承,也不是整整四百年啊,夸张点算什么事?吾要累积万万点,九渊使者又一届不如一届,谁不想千年一开?吾也想休假啊!”自怨自艾个没完,应风色耳朵都快长出老茧。
“……吾想起来啦,是‘半痴剑’!”埋怨半天,羽羊忽然击掌:“明丫头管它叫半痴剑,不是什么半程天剑。她后来便不怎么说话了,同剑名倒是一对儿。”
复活一人需要五十万点,且有诸多限制,如只能复活仪式中牺牲的同伴、限制在三轮以内等。明九钰的孩子并不符合条件,但她优异的表现令半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其要求,最后以预支点数的形式复活了两个孩子。
“预支……是指她在累积到百万点以前,都不能使用点数来兑换恩赏么?”
“差不多罢,吾并未严厉执行。”羽羊道:“毕竟高等仪式非常危险,没有好装备是不成的。只要最后能累积到一百万点,中间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反正也不是没有代价,她终生不能再与孩子们见面,以免唤起哥儿俩的冥世记忆;对一个母亲来说,还有惨过这个的么?”
应风色心弦触动,低回良久,忍不住摸摸鼻子,忽露微笑。
“让我知道好么?不按规矩走的事。”
“应使若能赢取百万点,亦可有商有量。只是现下规则严了,怕要更难些。”羽羊也笑了,似乎没有先前那么样的可憎,但这肯定是错觉。
“……九钰姑娘的孩子,后来怎么了?”
“可出息啦,都成了大人物,开宗立派,传落技艺,以祖师之名得享香火,如今一个仍有宗祠,一个倒是没落了,也无损其伟大。明丫头该是欣慰得紧。”
“那么她最后……有拿到百万点么?”其实应风色想问的是“是不是死在降界仪式里”,话到嘴边忽觉不忍,匆匆换了个说法。
“没有。”果然羽羊双肩垂落,轻轻摇头。
“差一点。就差一点。”
看来这便是规则变严、不再容许例外的原因。
“算来是半们亏了。”青年打算结束话题,免听上整套唠叨。
“……吾倒不觉得。”羊头半小声咕哝,侧影看来有些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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