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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得刻骨铭心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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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尖的触感还在───醒过来的第一个感觉。更多小说 LTXSFB.cOm
我依然保持和昨晚相同姿势,躺在床边的沙发,只是身上多了一张毯子。脚下的地板是空的,床上也是空的。用力拍打脸颊一秒鐘五下,迅速清醒。打开房门就听见抽油烟机的声音,还有食物的香气。我捏手捏脚地走到厨房边偷看,她正背对着我煎蛋,置物架的金属表面反射她的面孔,预料中应该是面无表情,她却眉头深锁,眼皮有些浮肿,唇色苍白。可能是昨晚没睡好吧。亚麻色长发盘在脑后露出的白皙后颈,与橘色睡衣下两条细长的腿,都看起来好单薄。
感觉像是被扭送到警察局里,偷糖果的五岁小孩。
好想从后面搂住她的腰,吻她的颈……还是算了。我悄悄进浴室洗澡。
泡在暖暖的浴缸里又开始想着昨晚的事。
那个拥抱究竟是甚么意思嘛?为甚么不他妈的直接去汽车旅馆打一炮算了,却只是在酒吧喝酒?街灯下,两条身影,牢牢吸附在脑海中,甩不掉。我慢慢滑进水中,让水淹没头顶。
鯊鱼和鱒鱼从太平洋游进我的浴缸。鯊鱼齜牙咧嘴地说:「他们肯定在谈恋爱!」鱒鱼反驳:「没有手牵手唷!恋爱中的男女一定会手牵手的,尤其是分离的时刻。而且他们没有吻别。」鯊鱼的嘴脸看起来真讨厌,用嘲笑人的口吻说:「youwsh!那个拥抱足以代表一切。用你的鱒鱼脑子想想,他们为甚么不去开房间?就因为恋爱呀!恋爱超越了性关係,恋爱中的男女无论身在何处都能快乐,精上随时都处于打炮状态。他们要是开房间的话还安心点,你可以想成单纯的玩玩。」鱒鱼摇摇头:「这就叫过度詮释。你观察到一个现象,然后套进概念中,用既有的概念加以解释,得出你要的结论。无论多么合理的推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可能性罢了,有一百种概念就能推出一百个结论,每个结论听起来都很了不起。但可能就是可能,不会因为你的推论合理就变成必然。你唯一知道的事实,只是他们一起去酒吧没告诉你,只是这样罢了。」鯊鱼说:「你漏掉了拥抱。」鱒鱼说:「拥抱又怎样?她在美国住了一辈子,有这种习惯正常得很。」鯊鱼冷笑说:「最好是那种礼貌性的抱抱啦!」
鱒鱼游到我的面前对我说:「两个人在一起,信任是很重要的,而感觉则是很不可靠的东西。你也许会认为感觉很真实,是吧,心里的声音告诉你这样那样,莫名其妙就產生出确信。然而你们人类的脑子是天底下最会说谎的器官,大部分的直觉都是错误的,都是没有理性的化学作用、动物本能。几千年来人类都相信地是平的、星星镶在水晶球上、物质可以无止尽切分,这些都是直觉。如果你将来想当科学家,最好早点改掉这个习惯。」
鯊鱼抢过来说:「屁屁屁!事情是怎样你清楚得很,不是摆明了吗?姜珮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一下爱这个一下爱那个,只有康海伦这种白痴才会笨到相信她………」
两隻吵闹的鱼忽然被惊吓,瞬间逃逸无踪。我仰躺在水中睁大眼睛看着来到浴缸旁的姜珮,她的脸像一幅失真的画,轮廓不停摇晃着,彷彿是我站在岸上看着水里的她。
我决定听鱒鱼的,打一开始就是这个决定。
「煎了火腿蛋,两颗小干贝,还有麦芽吐司。要不要吃一点?」她端着碟子,香气飘漾在水面,情依然惆悵。
「对不起,昨晚我太坏了………」我把头浮出水面说。
「不,是我不好。」
「你的脸色好差唷!没睡好?」
「做了恶梦。」
「怎样的恶梦?」
「你先吃嘛!趁热。」
我伸出溼答答的手要接碟子,她不让我接,用叉子餵我。
「其实也不算甚么恶梦啦,梦见妈妈和爸爸,还有哥哥,一家人幸福美满。然后就忽然只剩下我一个人。」
「你不是没见过爸爸吗?」
「梦嘛,哥哥也是梦里虚构的。他们看起来都好快乐,一点烦恼都没有,只有我一直担心着。」
「你有我。」
「小海,对不起,没先跟你说就去见黎少白。你是不是以为我跟他旧情復燃?」
「是有这么想过。」
「不会的,我们不是半导体,不会直接復合也不会间接復合,non-rebton。这段时间我跟他见过四次面,只是聊聊天而已,没别的,以后我也不会再见他。套一句他的话───缘分已经用完了。」
「见个面其实也没甚么啦………」
「分手还是分得彻底好些,不可以『微分』。」
「哈!也不能积分或鸭分。过来,亲一下当作惩罚!」
「小心碟子!」
一颗小干贝滚到水里,我迅速地捞起来吃了。
「小脏鬼。」
「珮,」我认真地对她说:「我相信你,无论如何我都信你,因为我爱你比爱自己还多。但是黎少白这人………」
我边嚼着干贝边思考要怎么说。「这个人是很怪的,嗯……很难说清楚我和他之间的感情。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对我来说他也是非常重要的人,我绝不相信他会伤害我。说真的,即使是昨晚见到你们拥抱的当下我也没怀疑过他。可是黎少白这人有很难理解的部分,他的行为和他的心总有个断层,似乎永远无法预测他下一步会做出甚么事,看见他做了甚么却又难以理解他的动机,等你理解他的动机却又不明白怎么会產生这种怪的动机。反正就是个乱七八糟的傢伙。如果不相信他还简单些,正因为信任,所以才更疑惑。」
「你想太多了,他只是以为女朋友可以让来让去罢了。」
「没那么简单。少白很清楚我有多爱你,他一眼……不,他用眼角馀光就能看穿我。明知是我最爱的人却故意做出横刀夺爱的动作,其中一定有甚么………」
「阴谋吗?」
「说阴谋好像太严重了,总之一定不单纯,至少2000c.c.以上。」
「甚么2000c.c.?」
「引擎(隐情)啊。」
「好冷唷!」
决定去找黎少白问个清楚。
摩托车骑到景美郊区,「回家」的路上,空气渐渐变冷;山边的枫叶早已换上秋装,红了一片。忽然有点想回去看看爸妈,不知道他们最近怎样,但摩托车经过回家的叉路口没有转弯,继续朝黎家大宅前进。
不是不想家,但总是有个怪怪的感觉卡在咽喉处。我可以想像要是现在忽然跑回去,他们大概会像恭迎外国大使似的,铺红毯插满国旗欢迎我吧。如果他们能像正常父母扭着我的耳朵大骂:「你这死孩子是不是皮痒!这么久不回家,生块叉烧比生你强!」那样子我还比较想回家。
一到黎家大宅的路口就感觉气氛异常。平时路口只站两个嘍囉,这天不知道为甚么,居然有六个!而且都像庙里像似的站得直挺挺,满脸森严煞气,只差两颗獠牙。以前来找黎少白都不用停车,只要和看门的打个照面就直接骑上斜坡,但这时却被拦了下来。
「干甚么的?」一个体格壮硕的黑衣男凶巴巴问我。
「呿!管得着吗?」摩托车放空档,一阵阵地催油门表示我的不满。黑衣男无视我的不满,一手掠住车头,一手用无线电通报。
「跟黎少白说,康海伦来找他啦!叫他快点铺红地毯迎接!」
无线电的收话器是个小耳机,听不到上面有甚么指示,只见黑衣男微微点头说「是!是!」然后抬起头用鼻孔对我说:「有没有带身分证?」
「身分证?姑娘的脸就是身分证。你新来的啊?」
「没有身分证不能放你上去。」
「不闪开的话,被我撞断腿不要哭喔!」
其他三个人忽然围上来,另外两个把手放在腰眼鼓鼓的部位(应该是手枪,不是肾水肿),面向大马路警戒。瞧这阵仗,莫非黎家出了甚么状况?
「那么认真干嘛?你们这些流氓最开不起玩笑了。我在旁边等可以吧?」
「下车!」
两个壮汉一左一右拥上来,想架住我,这动作让我生气了。
「敢碰我试试看!」
我挥开左边那人伸过来的手,右手高举作势要打,没想到那人居然立刻从腰际抽出一把黑漆漆的手枪,虽然枪口朝下但我已经吓得不敢乱动了。
「搞甚么……」
这时盘问我的黑衣男用手指压住耳机,似乎上天发出了指示,接着对着其他几个嘍囉说声「来了」,他们便一拥而上将我拖下车,快速退到路旁,整个动作简洁俐落让我毫无反抗的机会。三个硬汉将我按在石墙上,两条胳臂就像被镶进花岗岩里似的。他们只是按住我,一动也不动似乎在等待甚么。过了一会儿就见到大黑车出现在坡道上,缓缓驶到我身边,停车。
黎少白从后座衝下车,喝道:「放手!」黑衣人赶紧松手。
「好啊,黎少白,你就是这么迎接我,朋友算白当了!」
「抱歉抱歉,因为昨天深夜里收到消息,有人要对我爸不利,所以才严加戒备。原先那几个守大门的都负责上面的主屋,这几个是从分公司调回来的,不认识你。」
大黑车车门敞开,我看见黎爸坐在后座。我摇手打个招呼:「黎爸好!」他点点头,然后看一眼手錶。
「你们正要出门?」
「嗯,去一趟美国。」
好怪,黎少白一向独来独往,几乎从没跟家人一块儿出远门。而且听说黎爸向来不出国的,有甚么事都是派人去办。他家的亲子关係虽然不像我家那么恶劣,但也好不到哪儿去。我想多打听几句又觉得现在不是好时机,况且我来另有目的。
「赶时间吗?」
「有点赶。十点半的飞机。」
「我只问一句话───你是不是真的想把姜珮抢回去?」
「专程跑来找我就是为了问这个?」他的表情似乎有些失望。
「或许你觉得是小事,但对我来说很重要。不是因为姜珮重要,而是你,我想知道你的想法。」
「有甚么想法,不就是泡妞吗?小海…………」
他暂停了一下好像舌头打结,接着眼闪烁,忽然就露出鄙夷的色,冷笑道:
「你真的以为姜珮跟你是同一种人吗?」
「哪种人?」
「同性恋啊!拉子、lesbn、dyke!她不像你是个dyke,但也绝不是拉子,她只是跟你玩玩罢了。你知道,像她这种玩过头的女人有时候玩腻了也想换换口味,想试试搞dyke是啥滋味。懂不懂啊?这叫情慾过剩淹没了性别,只有你这种笨蛋才会爱得死去活来。你啊,亏你也跟我泡妞这么些年,居然看不出对方是横是竖,鸡蛋鸭蛋都分不出来,真服了你。」
「你太过分了!」
「别说我过分。从以前到现在我让过多少妞给你?现在只不过回收一枚你就跟我急。是不是姜珮的滋味太好,你吃上癮了?再让你爽一阵子吧,等我从美国回来你就给我搬回宿舍。不服啊?瞪这么大眼干嘛?康海伦你给我听清楚,这条路是我的,这管马子也是我的,借给你吃几口要懂得感恩。」
我扯住他的领带,气到全身发抖,连拳头都颤抖了。他侧过脸一副随便我的模样。
记忆中似乎不曾有过如此巨大的愤怒,彷彿一瞬间将全身的血液抽回心脏,在大动脉里放把火。我感到发昏、发热,几乎压不住胸膛里即将喷发的熔岩,而手脚却是冰冷的。这种瞬间而来淹没理智的愤怒只能维持片刻,下一秒不是被解除就是爆发,一旦爆发就是毁灭性的爆发,完全将身体交给大怒主宰。
「打呀,举起拳头怎么不打?就算打死我也没用啦,她不爱你是事实。她能跟你玩,也能跟我玩,不妨告诉你,昨晚我们在汽车旅馆打了三炮,要不是家里有事到现在还继续在床上爽快呢!」
我愣了一下,然后用力推开他。01bz.cc
「死小白,虽然我不明白你在搞甚么鬼,但你很清楚我有多少智商,少跟我来这套。马的,差一点被你唬住。不耽误你时间,等你从美国回来我要听你说实话,到时候不给我老实说清楚就打死你!」
「实话就是这些,多了没有。」
「redmylps────bullsht!」
黎少白的表情一瞬间变得错综复杂,像吃了泻药似的,丢下一句「去你的」就匆匆上车,还故意用力关车门。哼!输不起的傢伙。
大黑车走后,六个猛男当场松懈下来,开始有说有笑还问我要不要抽菸。我心中布满疑云。
黎少白为甚么要这样?很显然的,他强烈地想拆散我和姜珮,连「dyke」这种烂字都用上了想激怒我,但是动机呢?亏他想得出抢马子这套幼稚说词,还打三砲咧!大概是刚才忽然见到我才临时编的吧?如果直接说出昨晚和陈焕民在酒吧门口监视的事,他的脸应该会呈现大便色。
会不会他也知道了姜珮在美国的恶劣行径,不想让我跟这个坏女人在一起?用伤害我的方法来对我好,很像黎少白这个变态会干的事。那么他是怎么知道的?应该是赵盛说的吧,他们很熟,没准哥俩哪天一块儿喝多了就拼命洩密。虽然赵盛收了姜珮两百万,但流氓不守信用也没甚么好大惊小怪。
很合理的猜想,但仍是猜想,身为未来的科学家不能光靠推测或感觉判断事理,只能静待少白从美国回来再好好找他谈谈,希望他到时能正常些,别再搞花样了。
这几天,找房子占据我大部分时间。如果赵盛会把姜珮的事告诉黎少白,难保不会洩漏给那些危险的「美国人」知道,再不开溜恐怕就来不及了。以前总觉得台北的房子千千万万,随便找也有地方住,现在才晓得要找一间合适的还真不容易,跑了十几处才终于找到一间看上去还行的──安静、空间够大、有阳台、房东和仲介都不是色狼。
其实我自己倒不在意甚么样的房子,「逃难」还管得了这么多?但每次看房子的时候总想着她喜不喜欢、会不会住得不开心、这里放钢琴那里放座鐘、通道太窄塞不下屏风、她喜欢早晨起床就看见阳光、她喜欢靠着墙慢慢煮汤……
打从心底喜欢一个人,无论甚么事都只考虑到她,有关她的一切都变得好重要,甚么都不能马虎。至于自己的事倒也不是完全不在意,但总想着先搞定她的事再说。
喜欢一个人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似乎连运气都会变好。就拿找房子这件事来说,如果这一天,我带姜珮去看新房子而不是去上课,就不会遇上那件事了。其实真的是一间好房子,比蓝色大楼还好,每一寸空间都写着我们崭新的生活,连空气中的灰尘都洋溢着幸福美满的气味,那间屋子就是我们不曾拥有过的未来。
然而那天我没有带她去看房子,我去学校上课。如果我把找房子搬家当作唯一重要的事,在搬家前把自己全部的事都先搁在一边,结局可能就是另一个模样。但我却想起这堂课,一堂完全可以翘掉的课。为甚么忽然不想翘课呢?是不是没有把脑子装满她,留下一点自己的空间?然后不祥的阴影就这样临机一动地降临了,就像写得很烂的三流小说,正以为柳暗花明还有一村的时候,忽然进入大结局。
那天是星期五,上的是广义相对论。前一次上课已经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只记得老师说过「grvtysgeotry」,其他的书上都有。教室里的脸蛋们,熟悉的依然熟悉,陌生的依然陌生。我屁股刚在椅子上坐实,背后的男生就伸头过来说悄悄话。
「吵架啦?」
我回头瞧他一眼,男同学急忙缩头───果然还记得牛顿第三定律。
「怎么会觉得我跟人吵架?」
「很明显啊!」
怪了,跟黎少白吵架已经是好几天前的事,怎么可能残留在脸上?我摸摸自己的脸,随即转过头目露凶光。
「注意,这才是吵架的脸,有没有看过恐怖片?」
「你太兇了,难怪芬达不要你!」男同学说。
「芬达?」
我这才发现旁边坐的不是芬达。原来这男生以为我跟芬达吵架了。视线搜索教室一圈,芬达坐在最右边靠窗的座位,正呆望着窗外。
「你们是不是分手了?」
「干你屁事。」
「跟我说嘛!拜託。」
「想干嘛?」
「没甚么啦,游离电子才能被捕捉……嘿嘿!」
原来这傢伙想追芬达。
「头伸过来一点,我偷偷告诉你。」
「又来这招!」
「不笨嘛。」
芬达的脸上没有表情……不,的确有些表情,只是那表情有点陌生,我没在芬达脸上见过。自从搬出宿舍后,课也很少来上,芬达也不像以前那样到处找我。没想到的时候不觉得怎样,一旦想起来多少有些失落感。不过这不意味着我期待甚么,本来就该这样的。我有了姜珮,芬达也该自己一个人好好过日子。所谓的失落感,只是大学三年来的习惯罢了。习惯总会变的,习惯就好了。
老师继续在黑板上书写算式,同学们专心做笔记。黑板上有个地方算错了,老师没发现,直到最后结论推导不出来他才抠着脑袋思索,嘴里喃喃自语:应该还有一项才对啊………
整本书我早就读完了。广义相对论要学到精深还有很多东西,不过大四这门课能教的很有限,通过考试应该不成问题。那么我干嘛来上课呢?这是这门课我唯一想不透的问题。
「老师,」忍不住举手了,「第三行那个变换,gμν前面应该是负号。」
「哎呀!我怎么弄错了!看来全班只有康海伦一个专心听课。」
教室里响起一片嘘声,我四下作揖:「谢谢各位!谢谢各位!」
「大家不要不服气,正常人的判断总是根据推理的步骤,一步步演绎下来,这是笛卡儿教我们的道理───上一个式子没问题,只要往下推演的方法正确自然会认为下一步也没问题,只有脑筋不正常的人才会注意到潜在的不合理。这个地方其实正负号都可以,因为后面要平方,可是基于它的大前提是非欧的四维特性不能做一般的张量计算,因此这里必须是负号,否则就导不出grvttonlredshft的结论。从这个角度来说,康海伦能注意到这个小地方的问题,证明她脑筋不正常。」
「老师你这是讚美吗?」
「算是吧。」
突然间,有个异常的感觉跑进心里,却糢糢糊糊无法清楚辨识,似乎老师的话引发了些甚么。「每一步都很合理,但结论是错的」,好像不只是数学才会有这种妙的现象。我的确注意到黑板上的错误,但是在黑板以外的地方我是不是忽略了甚么?
时间在发呆中飞过,直到下课依然捕捉不到那隐约而不祥的直觉。
听见下课鐘响,我才发现外面下雨了。雨水顺着屋簷淅沥落下像张珠串的帘子;因为没甚么风,雨帘子密密地固定在窗外,而窗边的座位空着。芬达呢?
同学们快速地撤出教室,离散又重组在校园各个角落。我慢吞吞朝校门口走去,在走廊尽头看见芬达一个人在廊簷躲雨。她左顾右盼似乎正在等人,是等我吗?
正想上前和她说话,就看见一个男孩撑伞快步走到芬达身旁。那人我见过,是三年级的学弟,人长得挺帅气又多才多艺,好像还当过学生会长甚么的。他和芬达都是桥牌社的,一向要好。看着他们挤在一支雨伞下有说有笑地离去,心中有些异样感觉。
芬达和学弟「在一起」了吗?是我搬出宿舍之后,还是之前就在一起了?如果是的话她为甚么从来不告诉我?我仔细咀嚼心中的感觉,想确认自己是不是在「吃醋」。
还好不是,要是吃醋就太荒谬了。我的确是祝福她的,像芬达这么可爱的女生本来就该有个优秀的男朋友来撑伞,不该和我这样的dyke搅和。然而异样的感觉依然挥之不去。
莫名其妙地来上课,又莫名其妙地发现老师的计算错误,然后莫名其妙地看见芬达和学弟在一起。说怪其实也没甚么好怪,却有种距离感,彷彿有个导演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安排一幕又一幕的戏,要在今天结束之前在我面前上演完毕。
还有甚么呢?一块儿上吧!总觉得一定还会再发生甚么事。
果不其然,当我淋着雨走到校门口时,头上飘来了一把伞。是课堂上坐在后面的那个男生。
「终于找到你了!」他露出两排白牙嘻嘻笑着。
「找我干嘛?讨打吗?」
「怕你淋雨才追过来的。」
「怕甚么,淋点雨又不会缩水。」我睥睨着比我矮的男生,观察他的天灵盖。
「其实……是有些话想对你说啦!」
「不用问了,直接告诉你,芬达已经有男朋友,你没指望了。」
「真的吗?是因为这样所以你们分手?」
「听清楚,我们没有分手,因为我和她从来没有在一起过,我们不是恋人,明白吗?你可以滚了。」
「原来如此啊!老是看你们走在一起,我一直以为你们是那个……早知道不是我也不必等到现在,真是虚掷光阴啊!」
「是你自己观察力不够,还虚掷光阴嘞!现在芬达已经名花有主了,你不要搞破坏唷!」
「我干嘛搞破坏?」
「有自觉,很好。你跪安吧,我的摩托车就在前面不必撑伞了,屁点大的雨砸不死人。」
「康海伦,你好像有点误会。」
「误会啥?这雨很硬吗?」
「我要捕捉的游离电子不是芬达,是你。」
「我?」
果然,这一天结束前我还得受惊吓。
「不会吧?你是不是功课压力太大了。」
「从大一开始我们就是同班,你知道这件事吧?」
「隐约知道。」
「那你知道我叫甚么名字吗?」
「好像叫飞镖……之类的。」
「唉,同学三年半,居然只知道我叫飞镖,而且还是之类的。」
「我干嘛要知道你的名字。」
「因为我喜欢你!」
飞镖同学用力睁开热切的大眼睛,试图从瞳孔发射出满腔爱意;他双手紧握伞柄,身子直挺挺好像唱国歌似的。他的心意我明白,但这样夸张的表情却令我想笑。我心里琢磨着怎么让他明白我和他都是「男的」。
「我一开始就知道你喜欢女生,可是我没办法,就是喜欢你,一直偷偷暗恋你。上次你把我和黄先平撞头,是你第一次………碰我。」
「喜欢的话我可以多碰几次。想不想和地球碰一碰?」
「别这样啦!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喜欢得不得了。我也很痛苦啊!别人都可以光明正大地说自己喜欢谁,找别人帮忙追,跟朋友诉苦,可我谁都不敢讲,只能闷在肚子里暗恋,眼看着就快毕业了。康海伦,你当我女朋友好不好?」
「真是欠揍了。都已经告诉你我是同性恋你还想怎样?」
「这种事是可以改变的,我相信爱可以改变一切。让我用爱情感化你吧!相信跟我在一起之后你一定会发现男人比女人好多了。」
「哦?原来你这么爱我,爱到愿意捨身来『感化』我。还真是谢谢哪!要不是有你,我还以为自己没救了咧!那么,你打算怎么追我呀?」
「只要你答应当我的女朋友,任何事我都愿意!」
「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当然!」
正思考着怎么炮製这个白痴,一个高大的白人走到身旁发问。
「请问,外语学院要怎么走?」这人的英语腔调怪异,应该不是母语。
「用腿走。」我冷冷答道。他将手中溼答答的地图凑到我面前:「是这条路吗?」
我望着那人的灰色眼珠,直觉有点不对劲。他接着说:「我是新来的英文教师,第一次来到台湾。台湾的天气又湿又冷,不舒服。你也湿了,你舒服吗?」
我心想,就你这破英语还能当英文老师?到底是怎么回事,怪的戏码不停上演却始终看不出剧情走向,导演快给我出来面对!
忽然间衝过来一辆厢型车,在我们三人身旁不到一公尺处紧急剎车,同时车厢开门。我还没从新的惊吓中回就被那个高大的白人扔上车,接着车内有人将我用力按在地板上,下一秒,「飞镖」也被白人挟着上车。关门的同时车子再次向前疾驶,整个过程不到十秒。
「不要抵抗,否则立刻杀死你们!」白人出言恫吓。
压住我的人感觉到我不再挣扎,起身让我坐好。飞镖也被命令坐在我旁边。
车厢内有四个,前面正副驾驶座各一人,六个都是白人。一个年约四十多岁,大鼻子下方蓄着一小撮鬍子的男人从副驾驶座回头瞧我。他的眼锐利,嘴角朝下收紧,梳得整整齐齐的西装头显示他的身分与其他人不同,应该是这伙人的头头。
「怎么多了一个?」
偽英文老师回答:「他是她的男朋友,说不定也知情。」
「嗯,也好。多一个人总有些用处。」
「别弄错了唷!希特勒,他不是我男朋友。」
「对啊对啊,我不是她男朋友,放了我吧!我甚么都不知道。」
「希特勒?」大鼻子男人摸摸鬍髭,微笑道:「我不是希特勒,容我介绍自己───」大鼻子推开前座后方的间隔,起身来到我的对面。
「敝人名叫提摩太?『冷血』?明考斯基,请多指教。」
「没听过。」
「哈哈,你要是真没听过我的名字,那平安就归于你了。这一点我们很快就会知道。我来自遥远的美国亚利桑那州,红雀队的故乡。我的职业是………算是金融业吧!平常帮人追债,尤其是一些很难追的债,偶尔我也会花钱把别人的债买下来,你知道为甚么吗?不知道?让我告诉你。小时候我的爷爷跟我说过一个道理,就是无论花钱买任何东西,都要用更高的价钱卖出去。没有我爷爷卖不出去的东西,因为卖不出去的东西不值钱,不值钱也就没必要买了,对吧?知不知道佩妮?姜在美国干了甚么事?」
这就是赵盛说的「可怕的美国人」,终于还是找上门了。我深深地恨自己为甚么没有早一步带着姜珮远走高飞。
「可爱的佩妮小姐,可不只值一文钱(penny)唷!她搞了一大笔巨款溜到这个远东的小岛上,以为不知鬼不觉,逍遥自在着,可她在美国的债主们每天以泪洗面。怎么办呢?没办法了,只好请『冷血』先生替他们出面。你猜怎么着?我爱死这位佩妮小姐了!她就是我爷爷说的『最有价值之物』,值得买下来。于是我花了大把钞票把她的债权统统买下来,现在,她的债主只有我一人,是不是很乾爽?那么剩下来的问题是该怎么把东西卖出去。你叫康海伦是吧?你知道想把东西卖出去最重要的关键是甚么?海伦,让我告诉你,就是想办法让人从口袋里掏钱出来。」
「没意义,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不会告诉你她在哪儿。」
「这一点就不劳你操心了,我们已经逮住她了,等一下就会让你们见面。至于是不是见最后一面,要看我能不能顺利把东西卖出去,我相信你一定和我怀有相同的希望。」
一阵晕眩穿过头脑。想起赵盛说过「落在他们手里,就是想死也没那么便宜」,难道这就是我和她的结局?心中的悲伤难以抑制,眼眶瞬间发热。
「噢,这就哭了?那等一下怎么办?别担心啦,我虽然绰号『冷血』,倒也不是杀人狂,佩妮小姐此刻还完整无缺,静候你的到来。」
「你既然找到她了,又抓我干吗?」
「问得好。正如我刚才说的,佩妮小姐是我仰慕的人,当然不会蠢到把钱放在身边让我找到,所以必须请你帮忙。具体来讲,如果她不说出钱的下落,我就折磨你;你要是不说,我就折磨这个小子。」他盯着飞镖同学的手脚,彷彿正在考虑怎么折断它们。
「你折磨他吧!我无所谓。」
「不,不,我和她们一点关係都没有,我只是她的同班同学而已,根本就不认识甚么佩妮!甚么钱的事情我统统不知道!拜託你放过我好不好?呜呜呜………我想回家………」飞镖急得开始说国语,明考斯基一句也听不懂,只是微笑看着他哭。
「不要那么没出息好不好,刚才告白的时候不是还说赴汤蹈火吗?为了我甚么都愿意,现在又跟我没一点关係了,哼!」
「你本来就不是我的女朋友嘛!我干嘛要为了你被人折磨!我不要我不要!拜託你们放我回家,我要回家!让我下车………」
飞镖发起疯来,抢着要开车门。
「臭小子给我安静点!」旁边某壮汉挥出一拳,飞镖当场晕厥,再也飞不起来。
明考斯基看看窗外说声「差不多了」,然后有人递给我一个黑布袋。
「这是为你好。如果事情顺利的话我们会送你回来,那么你看见的愈少愈好,明白吗?我说过,我不是杀人狂。」
「最好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明考斯基先生。我认识一些比你还可怕的人,要是我身上少根毛他们会让你永远回不了红雀队的故乡。」脑海中浮现的是黎少白。可惜他此刻人在美国,远水救不了近火。我是否还能活着见到他呢?
「那我是不是要把你脱光了先数数你身上有几根毛?比破掉的保险套更没用处的话,咱们就别说了。戴上吧!」
我默默将黑布袋套住脑袋,接着有人用塑胶环圈紧我的双手。黑暗中完全感受不到车子行进的方向,只觉得一下左转一下右转,路面有时平坦有时颠簸。这些人挺聪明,不走高速公路,寧愿多花时间利用蜿蜒的县道。有一回和姜珮聊到跟踪这件事(五人跟踪成串烧的事件之后),她说在高速公路上跟踪最简单,只要保持在四、五辆汽车后面,既不会被发现也绝不会跟丢。
雨愈下愈大,几乎遮蔽了车外一切声音;套上布袋后这些讨债鬼也不再说话,只是一味地抽菸,到后来简直呼吸困难。
说不害怕绝对是假话,这些人不知道会使用多么恶毒的手段。电击?拔指甲?还是浸到水里?伤口涂蜂蜜放蚂蚁咬?更残忍的话就拨放杜德伟的《钟爱一生》逼我听。
我更害怕他们会伤害姜珮。如果姜珮把钱交出来他们会不会真的让我们活命?这个叫明考斯基的男人虽然再三保证,但这种人的话能信吗?说不定一拿到钱就送我们上西天。姜珮一定想得到这点,所以她一定不会招的,结论就是我们一定会被折磨到「想死都没这么便宜」。
大约两个小时后──在这种状况下时间感似乎也变得不可靠──车子停下了。雨势小了些,除了雨声听不见任何环境声响,应该是在偏远山区。我被人推着下车,有人拉我的手前进,然后走进一个地上有碎玻璃的室内场所,上阶梯,拐了几个弯后又上阶梯,在铁製地板上走了一会儿。似乎是很大的建筑物,我们一直走向建筑的深处。
头套忽然被扯下,我慢慢张开眼睛。室内灯光不强,没有窗户,空间颇大。果然是间够资格的废弃工厂,车床上积满厚厚的灰尘,墙壁许多水泥块剥落,在这种地方被杀死恐怕一年后都不会发现尸体吧?我坐在铁椅子上迅速环顾一圈,看见姜珮坐在一个蓬头男人身边。蓬头男人之前不在车上,是负责留守的。姜珮对着我面露微笑,似乎要我别害怕,看她一副有恃无恐的态度我也安心了些。
视线移到墙角,有个胖子也坐在铁椅上。我忽然怒气上衝,骂道:「赵盛!你这个没信用的人渣!收了钱居然还出卖人,你到底有没有羞耻心啊!」
赵盛苦着一张脸说:「我也是不得已的。」
「你妈才不得已啦!」
「不要吵架唷!大家都在一条船上,要同心协力解决问题。」明考斯基笑咪咪走到我们面前,姿态优雅好似舞台剧演员。「眼下要解决的问题只有一个desndgentlen,问题是,钱在哪里?」
眾人一片静默。
「佩妮佩妮佩妮,可爱的佩妮,知不知道我为甚么带你的好朋友来?」
「你把她抓来只会让自己死得更快,相信我。」姜珮冷冷地说。
「我相信甚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接下来会做甚么───这才是你要相信的。首先我会问你钱在哪里,你一定不会告诉我,对不对?那么我会问这位tomboy,不过她看起来脾气不好,应该不会满足我的。那么我就问这个小男生──噢,他是临时捉来的,好像是tomboy的同学。这小子已经说了一百遍他甚么都不知道…………」
「我真的甚么都不知道,求求你放了我吧………」飞镖继续哀求着。明考斯基举手制止他。
「别哭别哭,一哭我就心软。在座的诸位,我实在很不愿意这么说,不过事实就是如此。要知道我是个生意人,只对有价值的东西感兴趣,而一切的价值都存在一个大前提,就是你们有我要的答案,如果没有,那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我可以示范给你们看。嘿!肥猪,站起来。」
赵盛一脸讶异,心想怎么说着说着忽然说到我头上。他听不懂英语,只知道明考斯基的手势是要自己站起来。
「你、告诉、我、我的钱、在哪里?」明考斯基一个单字一个单字说,还附加肢体语言。
赵盛耸耸肩:「钱?我不知道啊。你不要听那个小妞乱讲,我只拿过她两百万,其馀的钱我根本就不知道藏在哪儿。」
明考斯基看看他,又看看姜珮。姜珮用英语说:「他说他不知道。」
「噢,他说不知道。不知道的人就没有价值了,记得我说的吗?」
完全看不清楚明考斯基从哪里拔出手枪,忽然就「嘣」的一声巨响,接着赵盛不可置信地低头看自己胸部,心脏的位置大量涌出鲜血,一下子就染红了他的白西装。赵盛缓缓倒退几步,然后山崩似的倒下。
第一次亲眼目睹杀人事件,我震撼到久久收不回下巴。只听姜珮对明考斯基说:「谢谢你帮我宰了这隻肥猪。」
「不客气。接下来,还有谁想当『不知道先生』?」
明考斯基盯着飞镖的脸,残忍地微笑着。飞镖已经尿湿了裤子。
「海伦小姐,你不介意我宰了他吧?记得你在车上说过他不是你的男朋友。」
「住手……住手!」
我转头看着姜珮,她的表情似乎也动摇了。我不知道该说甚么才好,如果姜珮把钱交出去,也许我们三个都没命了,但是不交出钱飞镖同学马上就得丧命。怎么办呢………
明考斯基将枪管抵住飞镖的额头:「我数到三,再没有答案他的脑浆就会喷出来。一………」
飞镖号啕大哭。
远处有一扇铁门,门缝下忽然闪过阴影,虽然只有一瞬间仍引起我的注意。有人在门外埋伏,是救兵吗?
姜珮说过有人在暗中保护她,这人本事很大,以前也救过她妈妈的命。想到这点我才醒悟为甚么姜珮始终有恃无恐。可是明考斯基一伙人七个,那人真的有办法一个打七个吗?正思索时,铁门微微推开,发出细小的摩擦声。
「二!」明考斯基食指按在扳机上,已经做好了杀人的准备。姜珮此时也紧张起来了,薄薄的嘴唇上血色极淡,双手捏紧裙子。铁门又开了些,边缘露出狭长的人影。
「三!」
忽然间枪声大作,明考斯基和六名手下同时朝铁门方向猛烈射击,火花四溅。飞镖同学当场吓昏。
我飞扑到姜珮身上,接着两人一起滚到旁边一座大铁柜后面。枪声持续不断,在密闭的厂房内回声震耳欲聋。我用铁柜生锈的边缘拼命割手上的塑胶环,一下子就割断了。
「彼得!快把机枪架好,别让人闯进来!」明考斯基大喊。
「是!」
「莱斯利从后面绕过去,从后面干掉他们!他妈的,敢跟老子对干,一个都别想活………喂!那两个女的呢?怎么不见了?」
枪声忽然停歇,随即有人大喊:「是手榴弹!快找掩护!」我急忙抱住姜珮卧倒,以整个身体包覆她,随即一股强烈的震盪有如浪潮般轰然袭来,震得我两耳嗡嗡一时甚么都听不见。沉重的大铁柜被这股震波轰得撞倒在墙上,原本斑驳不堪的墙壁被这么一撞,碎落了一大块水泥,原来只有表面一层薄薄的水泥,里头其实是红砖墙,都已经裂开了。
枪声再度响起,外面的人似乎衝进来了,并且击碎了所有的灯光,室内忽然一片黑暗。我低声问:「你受伤了吗?」姜珮也低声回答:「我没事。你呢?」
我用力推了推砖墙,感觉有些松动,于是用两条腿拼命踹墙,希望在激烈的枪声下没人注意。也是拜这半倒铁柜的掩护,免于猛烈鎗火的波及。
终于踹破了砖墙。其实只是踹开了一两块原本就破裂的砖头,但只要有空隙,其馀的砖块就能轻易脱落。又踢开几块,破洞足够让人鑽出去了。我从铁柜后面探头偷看战场情况,明考斯基一伙人都躲在废弃车床和木箱后面,不时伸出枪管还击两下,但基本上处于捱打的局面,其中有两个已经倒在血泊中,大概死了。明考斯基满口fuckfuck一直骂,却不敢离开藏身的铁桌子后面。
视线继续搜寻「飞镖」,只见他伏在地板上也不知是死是活,子弹到处乱飞说不定已经毙命了。我很想过去救他却又不敢,只能祈祷那些子弹离他远点。
之所以能看见这些,是因为墙洞另一头有光,但光线透进来的范围很有限,远处的铁门附近依然陷入黑暗中。黑暗中似乎不止一人朝这边开火,火力明显强过明考斯基一伙。我正想多探出头看清楚些,铁门那边却有人朝我射击,子弹打在铁柜上激出阵阵火花,我急忙缩头。
这些人不是来救我们的吗,干嘛开枪打我?也许是黑暗中敌我不分吧。姜珮拉拉我说:「快走!」情况危急,多待一分鐘就离鬼门关近一些,只好撇下倒楣的同学自行逃命。
鑽过墙后是另一间厂房,有铁梯子通往上方平台。我们手牵手快步跑上平台,穿过平台后方的办公室有一条走廊。沿着走廊愈奔愈远,枪声在脑后也愈来愈闷,不久终于到了一间空荡荡的仓库,仓库上方有扇窗,窗外阴雨绵绵中微弱的阳光,让我充满了生命的希望。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多么想活下去啊!
捡起地上一枚不知道甚么用途的铁环,用力掷向窗户,脏兮兮的玻璃应声破碎。我将姜珮扛在肩上,让她踩着我的肩头攀上窗沿。
「可以爬出去吗?」我问。
「不行啊,太高了,大概有五层楼高。」
「外面有没有可以站的地方?」
「没有………等一下,旁边有个铁梯子,可以往上爬。」
「我看看!」
我把姜珮放下来自己跳上窗户。窗外果然是一片平坦垂直的墙面,全无可攀附之处,眼下也没办法弄条绳索。离窗户不远处有个铁梯子,固定在墙面上,伸手就搆得着。只是这梯子往下最多只到四楼,往上则通向屋顶。
「看样子只能上屋顶了。待在这里无处可躲,万一有人追过来就死路一条。」
「嗯。」
我两腿勾住窗槛,弯下腰将她提上来。窗外一片空虚,劲风夹雨扑面而来,五楼的高度还是让人有些胆战心惊的。姜珮紧紧搂住我的背膀,微微颤抖。
「珮,你相信我吗?」
「我相信你。」
「闭上眼睛,抱紧我。」
姜珮虽然不重,但毕竟揹了一个人,灵活度大幅降低。我伸长了一隻手抓紧铁梯子,用力摇晃几下确认梯子坚固,接着整个人跳出窗外,将身体盪到铁梯子上!然后立刻用双手抓牢梯子,双脚也站稳了。不料这时候忽然震了一下,铁梯开始摇晃,原来是固定在墙上的螺钉原本就生锈,被我这么一盪立刻断裂脱落。
姜珮没有尖叫,只是更加用力抱住我,身子颤抖得更厉害。
「别怕,我绝不会让你摔下去的!」
我开始向上攀爬,每攀上一格,铁梯子就摇晃一下,其他几枚固定的螺钉被这么摇晃几下似乎也开始不稳,墙壁与螺钉接触的地方纷纷落下粉砂和小碎块。
还有四格!就快到了,螺丝们,千万要撑住啊!
终于来到屋顶的矮墙边缘,只差一步。忽然「噹」的一声,铁梯的螺钉全部断裂,我只感到身子下沉完全没有任何思考的馀裕,就在那一瞬间,身体自作主张挤出全部力量,奋力跃起。听见铁梯子坠落到地面时发出的鏘啷巨响的同时,我的手掌攀住了屋顶边缘。
好不容易爬上了屋顶平台,只见一片空旷的广场。我们彻底脱力,瘫软在地上。
「呼======刚才真是好险。」
「如果摔下去的话,我们会摔成一团肉酱,混在一起。」
「这种死法还不赖。不过这种高度应该摔不成肉酱吧?顶多摔成肉松。」
「小海,谢谢你。」
「谢我救你一命吗?我也是救自己嘛!」
「不,我谢的是,你没有任何抱怨。说起来你完全是无辜被我牵累的,因为我偷了人家的钱才让你遭受这场灾难。难道你一点都不怨我?」
「我们发过誓要永远在一起不是吗?你和我是一体的,你的是就是我的事,你的灾难也是我的灾难,无论任何事我都想和你一起承受。我最害怕的是你遭难的时候我不在身边。要感谢那个明考斯基把我抓来,否则刚才就没人揹你爬梯子了。」
她紧紧搂着我说:「我爱你,小海,对不起。」
「别说对不起,只要说你爱我就够了。珮啊,我们还是先想办法逃走吧!爱来爱去的事以后再慢慢说,活命要紧。」
屋顶广场的另一头有两座大型水塔和机房,和机房并排的突出建物有一扇门,应该是楼梯间。我们朝那儿快步跑去,希望能从楼梯离开。
就在即将跑到门口时,门却从内侧被推开,我急忙拉住姜珮退后却已经来不及了。
开门后一群人鱼贯现身,也是七个,打扮却与明考斯基一伙人完全不同。这群人全都蒙面,面罩下只露出两个眼睛一个嘴巴。他们头戴钢盔、深色迷彩服、战斗靴、防弹背心、手持衝锋枪,就如同动作电影里突击队一般的全副武装。钢盔上架着像望远镜似的器材,应该是「夜视」装备,所以刚才黑暗中的战斗让明考斯基彻底处于捱打局面。
真不简单。我一直想像姜珮说的「保护者」是个江湖人物,像独行侠那样,没想到是一队军人。
我主动发问:「明考斯基呢?」
「全部歼灭完毕。」其中一个以标准英语回答。难道他们也是美国人?
「谢谢你们。对了,我那个同学怎么样?还活着吗?」
「只有一个活口,是台湾人,没受伤,但是惊吓过度还在昏迷中。」
「嗯。你们来的时间刚刚好,晚来一步他就被人爆头了。」
「你们哪一个是佩妮?姜?」
姜珮紧紧抓着我的手臂,眼流露惊恐。我这才觉得不对劲,这些人真的是救兵吗?
「你,让开。」蒙面军人忽然举枪,枪口对准姜珮。我横踏一步挡在姜珮面前。举枪之人对着其他几个比划手势,其他人立刻散开,同时将枪口瞄准周围不同方向,似乎警戒着甚么。
「等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不是来救人的吗?」这下我也慌了。才以为脱离险境没想到更大的危机却忽然降临。
姜珮在我背后说:「他们是来杀我的。」
「不行!好不容易走到这,我绝不会让人伤害你!喂,戴钢盔的,给我把话说清楚,你是不是明考斯基的同伙?」
「不是。」
「既然不是为甚么要杀姜珮?」
「你快让开,我的任务是杀死这个女人,谁敢阻挠就一併杀掉。」这人嘴巴说话,枪管却像镶在石头似的纹风不动。如果我扑上去夺枪他应该会毫不犹豫杀了我。
如果扑上去,在他杀死我之前能不能拖住一会儿好让姜珮趁机逃脱?不可能的,即使拖住这人,其他几个也能立刻枪杀姜珮。他们环绕楼梯口对外警戒,阻断了唯一出路,我们已经无路可逃了。
这时,站在最后方的一个蒙面军人忽然转身,还没搞清楚他想干嘛就听见连续枪响,其中两个军人应声倒地,脖颈处鲜血狂喷。其他五人遇到这样突发状况也不惊慌,迅速滚地移动到两座水塔后方和机房侧面。我和姜珮也就地卧倒,我将她的头抱在胸前,用自己的身体当她的掩护。
一切发生得太快,根本搞不清楚到底是谁开枪杀了那两人。军人们依然朝不同方向保持警戒,显然他们也不确定敌人来自何方。
姜珮低声对我说:「救兵来了。」
这群蒙面军人把明考斯基打得毫无招架之力,我以为他们已经够厉害了,没想到愈晚出现的越兇。这个「救兵」简直如同鬼魅一般,还没现身就先杀了两个。
领头的军人以手势指挥,两人朝楼梯口方向匍匐前进,但还没爬到一半又响起连串枪声,将这两人打死在地上。这下子军人们也开火了,火力集中朝向楼梯口射击,没多久就将整扇门打得稀烂。他们似乎发现了敌人的位置,边射击边向门边移动,继续不断将子弹打入楼梯间。一分鐘后火力停歇,军人们同时扔出好几颗手榴弹。我急忙摀住姜珮的耳朵。
一阵轰然巨响,炸毁了整个楼梯间,连楼板都坍塌了一大片,形成一个大洞。剩下三人围着大洞朝下疯狂扫射。在这样密集火网的攻击下很难相信有甚么生物能够存活。
「停火!」
领头的向前踏出一步,仔细观察冒烟的大洞,姿势十分警戒。没想到又是一声枪响,接着领头的军人身体软倒,跌进大洞中。
剩下的两个迅速后退。其中一个彷彿忽然想起似的,将枪口转向我们。我紧紧抱住姜珮,儘可能将她的头颈和胸部压在我的身体下方。我知道下一秒就要开枪了,如果那个「救兵」不能一口气解决两人,死的就是我和姜珮。
没想到另一个蒙面军人先开枪,将那个瞄准我们的军人当场打死。
真是怪异极了,居然窝里反打死自己人!这最后一个蒙面人,举着枪走到我面前,我抬头看着他的双眼,发现他就是刚才站在最后面忽然转身的那个人。
「你走开,我有话要问她。」这人居然说国语。我将身体移到他的枪口下,狠狠瞪视。
「你真的愿意为她死?」
他举枪瞄准我的额头,我闭上眼睛。突然间,听见了熟悉的声音:
「放下枪。」
睁眼一瞧,不知从哪冒出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男子,用手枪指着蒙面人的头。
这位中年男子无论身高、样貌,甚至连身上那件蓝色直条纹衬衫、黑框眼镜、稀疏鬍渣的下巴,都和我叫了二十年爸爸的那个人一模一样。然而眼前这个男人浑身充满杀气,眼锐利得可以割断铁板,他真的是爸爸吗?我又想起大学联考前的那个晚上,当时就知道他曾经当过杀手,如今则是亲眼看见这个杀手。
「爸………」
「海伦,你们没受伤吧?」
姜珮坐了起来盯着爸爸瞧,她的眼孕满了难以置信的温柔。原来她说的暗中保护者,她母女的大恩人,居然是我爸?
蒙面人冷笑说:「不愧是康有为!当年的纽约第一杀手,宝刀未老啊!这六个职业佣兵都不是简单脚色,居然连你的影子还没看到就全被料理了,真厉害。开枪吧!死在你的手里我也没甚么可抱怨的。」
「我不会杀你的,再怎么样我也不能杀你啊!」
爸爸伸手扯下那人的面罩,我当场惊讶到忘了呼吸。
如果说爸爸连杀六人救了我和姜珮这件事,能让我惊讶到一百分,那么这人面罩下的脸则让我惊讶到一千分………
他居然是黎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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