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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小说吧 -> 武侠修真 -> 三百七十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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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人生最珍贵的第一次给了一个和我认识并不算很熟的女孩,至少小沁对我来说是这样。01bz.cc


    那是我第一次陪女孩喝酒,而且是喝到乱七八糟,虽然乱七八糟的人是她而不是我,但我也承认,峰哥给我的保险套,让我心里的感觉也很乱七八糟。


    回想以前,过去的很多第一次,认真要说的话,可能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就好像我第一次因为没考一百分而被老师打手心时,因为他的第一次,让我第一次会想对着他骂「干」,虽然说那是种本能的情绪抒发,但从那之后,我却像是上癮似的,再也改不掉我会骂脏话的习惯。


    除了我老妈之外,这还是我第一次在女生面前光着一条内裤,我以为她会吓的花容失色,或者来个尖叫也好,但没想到却是我和峰哥吓到不知所措,可以的话,我们甚至想如果来个尖叫会比较好。


    小沁很镇定,镇定到让我不知所措。


    当我们穿好裤子让她进来时,已经是五分鐘之后的事情了,从她的样子看来,似乎已经酒醒了,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衣服,和浅蓝色的牛仔裤,还有黑色的内衣。


    黑色的内衣不是我看到的,是峰哥说的。


    「谁叫她的衣服顏色太浅,我不小心就看到了。」他说。


    「你平常都这样吗?」在我开门让她进来时,她丢给我的问题。


    「这样……是指怎样?」


    「你一定要我说出来吗?」


    「她意思是说,你平常都只穿一条内裤吗?」峰哥说。


    「呃……只有在宿舍才会这样啦。」


    「意思是说,还满常的囉。」


    「恩,应该是这样。」


    「所以这是兴趣囉?」


    「这能算兴趣吗?」我疑问着。


    「正确来说是习惯。」峰哥接着说。


    「喔~」她刻意拉长了语调喔了一声,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从她眼里看来,似乎有几分鄙视的感觉。


    之后她什么都没说,只是自顾的在我们的房间里逛起来,虽然房间开放给别人逛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不过我突然想到一件很要命的事情。


    就是峰哥的电脑萤幕还开着。更多小说 LTXSDZ.COM


    而且他桌面上的载点还在运作。


    「这也算是习惯吗?」她指着电脑萤幕的清纯学生妹字样说道。


    「……」瞬间我跟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她镇定的情一样令我们感到害怕,后来她什么都没说就走了,但正因为这样,才更让我感到害怕。


    到了晚上我样回到老爹去,峰哥则因为离开社团没事干,便和我块过去。


    老爹的un姐依然帅气的点着一根细长菸在柜檯抽着,除了她之外还有零落的几个客人,小沁和社团的人也都在。


    小沁示意我先坐下,突然间我察觉到店内一股很沉重的气氛在蕴酿着。


    「你知道我们的用意吧。」沉默一阵子之后社团带头的流浪汉社长先开口了。


    「你指的是接替主唱一职?」


    「如你所见,小沁她也有她的打算,更何况在这年头,可以重新拾回课本唸书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恩。」我点头表示讚许。


    「尤其是对她而言。」他话说完后我突然想起那晚小沁喝酒时对我说她的过去。


    「我何得何能,况且我什么都不会,连吉他都不会谈。」


    「你放心,我们会教你的。」


    「在我们的专业教导之下,别说上台了,就连角逐金像?都不是问题。」


    「金像奖不是演戏的吗?」我说。


    「呃……是金马奖啦。」


    「靠,金马奖也是演戏的阿,话说回来上次的金马影帝居然被赵又挺拿下了。」峰哥说。


    「呃……」


    「你要说的是金鐘奖吧。」


    「阿,哈哈,哈哈哈哈,对啦,金鐘奖,对,就是金鐘奖。」虽然他极力辩解,但我却很担心。


    让一个金鐘,金像傻傻搞不清楚的傢伙来教我,说真的我不敢抱持任何期待。


    「放心,我也会帮你的。」旁边的小沁也插入话题,不知道为什么听她这样说时,让我顿时安心不少。


    「放心,我也会帮你的。」峰哥说。


    「你除了在电脑抓片之外,你还会什么。」小沁说。


    「有!」


    「?」


    「烧片,而且都是航空版的喔。」


    「什么叫做航空版?」


    「就是……」还没等他说完我连忙把他嘴巴摀住,因为我想起高中他刚入学时在班上发生的事情。


    「总之以后就麻烦各位了。」我连忙起身像他们作一个礼貌性的鞠躬。


    就这样,我除了上课之外,所有时间都耗在社团上,峰哥因为没地方去,也跟我一起,他对吉他没什么兴趣,不过他倒是很喜欢打鼓,每次一坐上打鼓区,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就像嗑药一样。


    峰哥给社团的阿杰取了一个外号,叫做超级金汤匙,因为这个阿杰再怎么看都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小孩,社团内的四颗超大的黑色ymh音


    箱,也是他老爸赞助的,因为那间老爹是他们家开的,据说不只是老爹,北部很多酒店几乎也有他们入股。


    超级金汤匙的吉他弹的很厉害,听说他小时候就被送去国外深造音乐了。


    我问他为什么要取超级金汤匙,他给了我一个很有逻辑观念的回答。


    「我们都知道金汤匙是有钱人家在用的。」


    「恩恩。」我点头同意。


    「如果一个人已经很有钱了,前面在加上个超级,你认为会怎样?」


    「当然是更有钱。」


    「对阿。」


    「如果超人去掉前面那个超,那么他也只是路旁随处可见的平凡人了。」


    「喔喔。」虽然每次都在听他掰歪理,不过他却每次都掰的很有道理。


    根据超级金汤匙阿杰的说法,要弹好吉他之前,必须先学会跟吉他相处,也就是要去听吉他的声音。


    「当你可以听到吉他的心时,那么你就成功了。」他说。


    「你是豪洨的吗?」


    「我这人什么都好,就是不豪洨。」


    「……」


    我花了好几个礼拜时间才搞懂什么是c调,又什么是和弦,还有一堆我看不懂的符号,在这段时间里,除了他之外,小沁也一直陪在我身边,那时候我突然觉得,原来学吉他是一件这么美好的事情。


    「你觉得现在的你,能看见吉他的心吗?」就在我学了快一个月之后,小沁突然这么的问我。


    「心?」


    「当你拿着一把吉他时,也许在别人看来只是把普通的木头,琴面多装了六条弦而已。」


    「可当你学会去感受时,这六条弦却能弹奏出数百种,甚至数千种的音调。」


    「而这些就是我们说的音乐,也是你的感觉。」


    「感觉?」


    「是阿,每个人的感觉都不一样,就看你如何去摸索了。」


    「能够把自己的感觉,付诸给别人,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而被付诸感觉,所接受的那人,我想那更是件幸福的事情。」


    「不管施或受,两者都会有收穫的。」


    「就像爱人与被爱吧。」我说。


    「是阿……」当她说完时,我似乎从她眼中看到些许寂寞,就像先前她喝酒时一样。


    「如果有天你可以选择时,爱人与被爱,你会选择哪种呢?」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问题。」


    「那你呢?」


    「应该是被爱吧,因为我已经没有多馀的心力可以主动去爱人了。」


    「当灵魂被淘空时,你没有多馀的心力可以去给别人,你能做的就是不断的等待。」


    「等待?」


    「等待有天,灵魂可以被填满时候。」


    「我想快了吧,你长的这么漂亮,想填补的人应该很多。」


    「那很多人当中,会有你吗?」她说。


    *感情的浅深,需要的是一点天分,还有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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