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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艳日记
分卷阅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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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强烈的窒息感,何晓琴全身一挺,羞躁地蹬了蹬大腿,她的膀胱再也不受控制了,尿道口一松,大股的尿液喷洒而出,她失禁了。
她有些伤感的想着,连尿都被勒出来了呀,自己的生命也该结束了吧!女人现在累的满头大汗,想快结束了,她立起身,一下加大了力度,现在一丝一毫的空气也别想进去,何晓琴此时的脸有点酱紫色了。
平时飘逸的一头披肩长发被汗水沁透了。
这个绝色美女恐怕没想过自己是这个下场吧。
何晓琴的身体激烈的扭动着,几次差点把女人翻下去,她丝毫不敢放松,只是使劲的勒紧,用力再用力,她几乎要筋疲力尽了。
是时候了,她逐渐加大手上的力度,越来越用力,直到最后用尽全身的力气掐紧何晓琴的喉咙。
何晓琴马上就要断气了,就这样僵持了半分钟,最后的时间来到了。
何晓琴那娇美的身体开始了最后的无助的痉挛,挥洒着她的汗水,她的生命。
渐渐的翻起了白眼,她无力地让她的头转向一边,缓慢而坚决地吐出了她微红的舌头。
面孔在扭曲,舌头渐渐外吐,伴随着舌头还有鲜血流出……(没想到这么快就要见到妹妹了……)想着这个,何晓琴绝望地踢蹬了几下那对结实丰腴的大腿,发出「咕……啊……」的断气声,她那迷人的胴体猛地一跳,然后就永远的安静了下来。
何晓琴的大腿又抽动了几下,然后头歪向一边,就再也不动了。
把何晓琴的头转来,她的眼睛向上翻着,她再也不能向男人抛媚眼了。
何晓琴的一小截舌头还在外面,脸发出淡紫色。
一松手,何晓琴的头又摔在地上,歪向一边。
她毫无羞耻的分开大腿,翻着白眼。
何晓琴一只腿向下伸着,脚面都绷直了,而另一只穿着凉鞋的脚稍微歪斜着,还向下滴着她的尿液。
颈部的绳子已经快成她身体的一部分,还深深的陷着,她现在毫无羞耻感的,分开大腿,一幅淫荡的样子。
再看看她被勒的发紫的脸,在绳子的搭配下还算完美。
再仔细看看,她身上还真是一点赘肉都没有,平坦的小腹,修长的腿,还有搭配适度的肌肉。
如果不是太突然,要勒死这么一个擅长运动的女人还真是困难。
女人看看表,勒死何晓琴用了大约十几分钟的时间,何晓琴还真是很能坚持,不过一切最后都是徒劳的。
她休息了一回儿,出去了。
半小时后,她拖来一只大皮箱,把何晓琴的尸体装进箱子里,然后拖着箱子离开了。
清晨还不到七点,李国雄被走廊上的脚步声吵醒。
他住在王朝大饭店三〇五号房间,已经三个月了。
他伸手抓起茶几上的小闹钟,关掉定时开关,不要听它的鸣叫。
这一阵子他感觉自己像老人一样,没那么好睡了,他想不出原因,会不会因为玩女人……他笑一笑,下了床。
然后走进洗手间,刷牙、洗脸、规律地开始一天的生活。
从衣柜里拿出换穿的衣服,衬衫熨得平平整整。
他利落地穿着起来。
干净的衬衫配上一条素色的领带,袖口上再扣个牛角袖扣,他站在镜前仔细瞧了瞧,重新扶一扶领带结,对于镜中的自己,显然很自信而感到满意。
他的行李总共只有一只小皮箱和一个旅行袋,两件都是高级的进口货,皮箱上贴满了美国主要城市的名饭店贴纸和航空公司的挂牌。
他在滨海工作,故意不租出租屋而长期住饭店,因为他喜欢把自己当旅行者。
每到周末他就要回去云海的家,他把回家也当一趟旅行,他的日子过得逍遥而自在。
在云海的「家」,他的妻子和岳父住在一起。
妻子名叫林雪琪,他们俩是在美国留学时认识结婚的。
回国以后国雄在滨海工作,但林雪琪却不喜欢住在滨海,因此夫妇俩就这样一人一地分开住了。
林雪琪的父亲是一家有名的大公司董事长。
住在佘山一栋大别墅里,和林雪琪跟一名老佣人过着清静的生活。
林雪琪学美术,留学回来以后,因为不喜欢滨海的生活,因此决定住云海的娘家,一个人静静地躲在画室里作画,过那恬静的悠闲生活。
李国雄不反对,因为他也喜欢自由,一个人住在高级大饭店,生活上没有什么不方便。
虽然每个星期一定得回家一趟看看妻子,但是在滨海的日子跟单身汉没有两样,一身无牵无挂,惬意极了。
对于妻子的生活,他也不干涉、不过问。
至于妻子是不是寂寞?他根本不知道。
他只听老佣人说,雪琪常常躲在画室里,埋首作画,连着两三天都不走出画室一步。
他知道那是艺术家的正常生活,所以不惊讶也不反对。
同样的,林雪琪对于丈夫在滨海的生活也一向漠不关心,夫妇俩也就没什么冲突或吃醋、嫉妒等一系列的不愉快事发生了。
李国雄每个周末往回云海和滨海都坐飞机。
每次从云海回到滨海时,他脸上的表情,总是黯然无。
因为他发觉妻子对他越来越冷淡,两人见了面也没什么话可说。
他的沉重心绪就像参加亲友的丧礼回来一样,说不出的郁闷与难过。
「王朝大饭店。
」下了飞机,拦一部出租车直接到他的滨海住所。
在出租车里,他一直沉着脸,显然星期六晚上回家跟妻子处得很不愉快。
因此抵达饭店以后,他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蒙头睡觉。
一个星期当中,也只有星期日这么一天,他是真正单独一个人休息的。
星期一早上九点,他一定准时到达办公室。
他的办公室在滨海香格里拉酒店的六楼。
他是t公司的技术总监,在公司里很受重视,职位也很高,所以拥有一闻豪华的个人专用办公室。
有时上班时间他常常要走出办公室去拜访客户,他们的客户多半是大公司、政府部门等,他的工作是指导这些客户,如何更有效的使用他们公司的仪器。
总而言之,李国雄一星期有五天,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过的是有地位的人过的严谨社会生活。
别人都羡慕他,他自己也颇得意。
但是这样的角色扮演,只占着他全部生活的一半时间。
另一半时间,他就不是技术总监,也不是拥有美丽又富有的妻子的李国雄了。
到底他会变身怎样一人呢?也许孤独寂寞是原因吧!他无法忍受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望天花板的生活,自然而然的,他想到了找女人。
每天公司下班以后,他直接回到饭店里的房间,然后换穿便装,到餐厅去吃晚饭。
他喜欢在饭前喝一杯葡萄酒,点的菜不是鱼就是肉,他吃得很豪华。
饭后到楼下大厅的大沙发坐一坐,顺便看看英文报纸,翻翻当天的晚报。
遇到面熟的洋人房客,他就说着流利的英语跟他们寒暄打招呼,愉快地打发晚饭后的一段悠闲时间。
到了八点,他就走出饭店,在门口拦一部出租车,朝着外面夜色渐浓的世界飞奔过去。
他喜欢霓虹灯在黑暗中闪烁的都市夜景,因为喧哗的滨海市,入夜以后会变得几分秘,孤独寂寞的女人会在夜里出来游荡,找地方散散心。
他最爱找这种女人搭讪,所以循着这种女人可能去的音乐咖啡厅、舞厅、酒吧或电影院等,他以猎人打猎的眼睛和心情,愉快地到处走,到处寻找他的「猎物」。
他想猎取的对象,不管是公司女白领、女店员、美容师或女大学生都好,只要孤独地躲在某个角落里,情看来寂寞的,就是他所猎获的对象。
次次他都看得很准,而被他盯上的女人,总是如他所预料,轻而易攀地上他的钩。
因此他很得意自己有敏锐的嗅觉,能嗅出寂寞女人的心。
极高的成功率使他更具信心,更对猎「艳」游戏产生浓厚兴趣。
很快的他像上了瘾一样,每天为这游戏玩得好得意,好开心。
他当然知道所谓「嗅觉灵敏」,不外是丰富学识带给他的本领。
每次几轮交谈以后,他发觉对方仰慕画家,他就化身当起画家来,跟对方大谈美术界的种种。
如果对方喜欢音乐,他也随时可以化身音乐家,大谈特谈有关音乐的学问。
甚至船员、飞行员、调酒师等特殊职业,他都有办法盖得蛮像那么一回事,使对方完全看不出他是一个骗子,而百分之百信任他,继续跟他聊得非常开心。
尤其紧抓着一般女人的崇洋媚外心理,他的出生地有时候在伦敦,有时候在东京或首尔,反正他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日语和韩语。
说他在国外出生,任谁听了都会相信。
加上他的面貌因为五官线条分明而有几分像洋人。
对于崇洋的女性,他的外表更给他很大的方便。
他为了要乔装自己是外国客,常常在对方能看到的地方,假装无意,把一本韩国政府发行的护照出来。
对方便很放心地相信他不是常住中国的本地人了。
其实他那本韩国护照,是从淘宝上订做的东西。
但他动一动手脚,三天换贴一次自己的照片,并且在照片上盖个年月日,也就那么逼真的看不出什么破绽了。
当然他不怕触犯伪造文书的罪嫌,因为他这份假护照不是给出入境管理处看的,而是专为骗女人用的。
所以他时常有意无意的抛在酒吧的吧台或旅馆的茶几上面,刻意让对方去翻它,看它。
每次,上钩的女人看了这一本护照,就百分之百的相信李国雄确实是来自外国的游客,而放心地跟他玩起逢场做戏的荒唐事儿来。
至于哪一天能够得到新鲜的猎物,李国雄似乎在早上上班前,站在穿衣镜前系领带时就会有美妙的预感。
那预感是怎么来的,他自己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只是心儿轻飘飘的,好像全身细胞都在欢愉,都在跃动!到到这样的日子,他就整天魂不守舍地,精恍恍惚惚,一颗心只想着快点下班,快点天黑。
六月十三日——(这一天后来变成律师、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一再提出来询问的重要关键日子。
)早上上班前,国雄正在系领带时,他那美妙的预感,突然飘呀飘的从他心田里飘了出来。
他喜滋滋地笑圆了脸,扶扶领带,好像要给那预感的来临致送欢迎词一样,他用力重新勒了一下领带结,他要紧紧抓住它,不要让它忽地又跑掉。
出门前在给三〇五室的房门上锁时,他乐得忍不住吹起口哨来,走起路来更是一跑一跳,干脆不乘电梯,而循着楼梯从六楼半跑着一直奔到一楼。
本来坐在楼下大厅的长沙发,打算看看新闻,顺便喝杯咖啡当早点,所以招手叫服务生来,把要的咖啡都订了,却又突然改变主急,走进餐厅,点了火腿煎蛋,正正式式吃起丰盛的早餐来。
他一边吃一边在手机上看社会新闻的记事,不是车祸就是凶杀、情杀案。
这一类大都市里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看多了并不觉得稀,反正这些事都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他随便浏览一下,就开始吃饭了。
几个星期以后,他会变得如何害怕看新闻,那是他做梦也没想到的。
因为他现在是一只还没入网的飞虫,他自由自在随意飞翔,社会上没有人注意他,他也不关心社会上发生的事。
他的一颗心只充满着美丽的幻想,幻想今夜所能猎获的猎物,是什么样的货色?他感觉人生有趣,大地一片金色的太阳,新的一天就这样愉快地开始了。
那天的傍晚七点半,李国雄从弄海园坐出租车到台东下车。
他今天穿一件粗布纹的猎装式短外套,头上戴一顶法国电影明星喜欢戴的那一种鸭舌帽,全身咖啡色系统的衣着,看来格外英俊潇洒。
他这一身装扮,是公司下班后,直接到弄海园他租的一间房子里换穿的。
那一间出租屋是差不多两年前,他用假名租下来的。
这间出租屋共有两个房间,他随时可以自由出入,和邻室的住户都互不干涉,行动相当的自由。
他从不带人到他这间出租屋,他也很少到这儿来过夜。
不过他在这儿的衣橱里放了好几种长、短大衣和西装外套。
每次要出去猎艳以前,他都会先到这儿来改装,有时候戴绅士帽,有时侯戴鸭舌帽。
随兴之所至,高兴穿什么就穿什么,不管是花格子衬衫配素色夹克也好,或是西装领带外加一件风衣也好,他爱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
有时候穿穿脱脱犹豫了老半天,拿不定主意要扮成什么模样。
不过,不管他怎么穿,怎么扮,都能装扮出风流潇洒的模样来。
他这间出租屋除了换穿衣服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用途,那就是坐下来详详细细记下他的猎艳经过。
他把自己所做的荒唐事当成值得纪念的趣事儿,一五一十的全部记载在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并且取了个题名叫「猎艳日记」。
日记本旁边还放着冲洗出来的每一个女人的照片。
像今天这样有妙预感的日子,他下班以后一定急着赶到这间出租屋来换穿衣服,然后躺在舒服的席梦思床垫上,翻看那本「猎艳日记」,同亿过去跟他玩过的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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