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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与新疆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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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绸之路与新疆什么关系?


    丝绸之路是西域的一根割不断的脐带。更多小说 ltxsba.top它以此输送、吸收分别来自亚洲与欧洲的营养,逐渐成为一块混血的地区。丝绸之路的意义比万里长城要大得多。秦汉以来的长城不仅未能阻隔住这条欧亚通道,甚至还因丝绸之路出现了美丽的缺口。我歌颂丝绸之路,却拒绝赞美长城——即使它在历史中起过保护伞的作用,就主观上而言,却太像一种与外围世界为敌的态度。其实比丝绸之路更早,西域与中原之间还存在着一条玉石之路。大约开拓于六千年前。《竹书纪年》记载:“帝舜有虞氏九年,西王母来朝……献白环、玉。”昆仑山盛产美玉,成为内地梦寐以求的礼品、商品,它也促进了最初的交通。河南安阳殷墟发掘出殷王武丁之妻“妇好”墓,出土玉器756件,据检测基本上都是新疆玉。春风不度的玉门关,为什么以玉门命名?因为它是这条玉石之路上的重要关卡。西域的美玉,以及如玉的宝马、胡姬,源源不断地由这道门户进入内地。我好羡慕哟——哪怕在玉门关做个小小哨兵,也能大饱眼福。今天,我终于走出玉门关了,一路向西,直抵昆仑山脚下,寻找和田玉。我在美玉的故乡,寻找同样珍稀的诗。马可*波罗游记中说:“忽炭国(指于阗国)……城东有白玉河,西有绿玉河,次西有乌玉河,皆发源于昆仑。”在冰雪融化的河水中采玉,多么辛苦的事情。可一旦采到了,又是多么幸福。其难度和幸福的程度,都要远远大于在田地里刨到土豆。


    “我曾多次恋爱,但亚洲腹地始终是我的新娘,我成了她冰冷怀抱中的俘虏,出于嫉妒,她不让我爱其它人,我也非常忠于她,这是很自然的……”这仿佛是一首情诗?作者是一位很有争议的人物,斯文*赫定。如果抹去作者的名字,这段文字里缠绵的情意肯定会感染我,我甚至会将匿名的作者引以为同类。可惜,许多中国人说他不是情圣,而是强盗。强盗是否会有爱情?强盗是否会出于爱情而抢劫、而夺人所爱?强盗的爱情是否就能抵销他的罪行?这些都是我脑海里浮现的问题。西域自古即是冒险家的乐园,穆天子西巡昆仑约会西王母,最早使冒险家的爱情成为话,后来的张骞、班超、玄奘等等,也都把冒险当成一项事业。成吉思汗西征,更属于豪赌。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古西域又涌来一大批自称代表西方文明的探险家,譬如斯文*赫定,斯坦因。作为我个人,颇能理解他们对亚洲腹地的爱情——来到西域,面对那传般的历史和非别处所能比拟的脱俗之美,谁又能做到坐怀不乱或心如止水呢?除非石头。斯文*赫定发现了楼兰故城,斯坦因发现了精绝国遗址……应该承认他们在新疆的考古成就填补了西域史的几段空白。但这不能推翻一个事实:他们从中国挖走了大量文物。掠人之美是不光彩的。斯文*赫定,你不能怪亚洲腹地的美俘虏了你,只能怪自己,为什么由俘虏变成强盗?你错了,你爱上的是别人的新娘!如果仅仅是一次精恋爱或单相思(那正是诗人的专利),我恐怕都会对你充满敬意。你大错特错的是,还破坏了别人的爱情,正如特洛伊王子拐跑希腊的海伦。更不耻的是,你爱上的不是她的美,而是她的价值。我也爱亚洲腹地,却把她当成我的女。我不是用手、而是用眼睛去爱的。我不会带走一草一木,却留下我的诗作为献给她的哈达——不求任何回报。


    真该读读班固的《汉书*西域传》。自西汉张骞“凿空西域”,首次开通丝绸之路,不仅中原的丝绸、瓷器、手工艺品传入西域、传至西方,还引入一系列以“胡”命名的食品、植物,譬如胡椒、胡麻乃至番茄等,还有做法繁多的胡饼之类。“西域之统一,始于张骞,而成于郑吉。”公元前6o年,汉朝设置西域都护府,郑吉是首位“西域都护”,都护府设在乌桑城(今轮台东北)。西域由此正式归属汉朝版图。西域都护府管辖范围,东起阳关、玉门关,西至中亚费尔干纳盆地,北抵巴尔喀什湖,南括葱岭山区(即帕米尔高原)。西域五十五国,除大月氏、康居、安息等五国因距离中原“绝远”而不属都护外,其余五十国均立于汉朝旗下。比较知名的有楼兰国(今罗布泊)、于阗国(今和田)、龟兹国(今库车)、乌孙国(今伊犁)、疏勒国(今喀什)、姑墨国(今阿克苏)、温宿国(今阿克苏一带)、精绝国(今民丰)、高昌国(今吐鲁番),大宛国(今吉尔吉斯共和国费尔干纳)……史称“西域三十六国”。这些处于相互分割状态的城邦和行国,不过是戈壁、沙漠间的一块块绿洲。譬如二十世纪初,斯坦因在民丰县发现的尼雅废墟,即古精绝国的都城。《汉书*西域传》描写尼雅:“精绝国,王治精绝城,户48o,口336o,胜兵5oo人。精绝都尉,左右将,译长各一人。”都城尚且如此,估计整个王国也大不到哪里去。国王的管辖范围和实际权力,恐怕相当于当今的县长。精绝国的国王很重视环境保护,订立过一条法律:“活树严禁砍伐,违者罚马一匹;哪怕只吹了树枝杈,也要罚母牛一头。”这条法令以失传的卢文书写在木简上,出土后被破译,有人称誉其为世界上最早的“森林法”。在被称为“沙埋庞培”的尼雅遗址,我真想用失传已久的西域古文字——去卢文,写一首诗,为沉沙折戟的西域三十六国,唱一首挽歌。唱着唱着,黄沙淹没到我的喉咙……


    唐朝再度统一了西域,而且比汉朝有更大的凝聚力。唐太宗被周边各国各部国王酋长尊为“天可汗”。他设置安西都护府,府址先在高昌,后迁至龟兹。安西都护府还在龟兹、于阗、疏勒和碎叶设立四镇,重兵把守,即著名的“安西四镇”。公元7o2年,女皇武则天又在庭州(今吉木萨尔)设立北庭都护府,加强天山南北的守备。“于是北边晏然,烽燧无警矣。”(见司马光《资治通鉴》)西域,作为丝绸之路的中转站,为欧亚物质、文化的交流发挥了更大作用。丝绸之路从长安出发,经过甘肃河西走廊进入新疆,继而翻越帕米尔高原,西行经波斯到达君士坦丁堡,再转达罗马等地。此外,丝路偏南行可到印度(天竺国),偏北行再西走,可到里海沿岸。《汉书·西域传》记载丝绸之路有“南北二道”,即经敦煌或出玉门关或出阳关进入新疆,沿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南、北边沿而行,北道穿越火焰山下的吐鲁番盆地(高昌),经过和硕、库车、拜城、阿克苏、喀什,南道则经过若羌、且末、民丰、和田,但南、北道都要西跨帕米尔高原(即所谓“西逾葱岭”),故叶城、莎车、疏附、阿克陶、乌恰、塔什库尔干,沿途遗存古堡、古驿站。另外,估计自东汉开始,丝路又出现第三条道路,即新北道,从吐鲁番、哈密、吉木萨尔到伊犁河谷,再到巴尔喀什湖沿岸和今独联体各共和国,都是游牧民族的地盘,因而又叫草原丝绸之路。玄奘西行取经,出玉门关,先到哈密、高昌,走丝路北道抵达佛国天竺(印度);满载而归时,经过阿富汗翻越帕米尔高原,没再走原来那条路,而是经过于阗,缘丝路南道返回长安。西域的古道,运送过玉石、丝绸、食物、商旅、兵马,也运送过宗教的经卷——这条欧亚的交通大动脉,对各个国家、民族的文化起到“混血”的效果。我想,一个歌唱西域的诗人,应该是诸多文明的共同后裔,是美丽的混血儿,他必须勇于打破原先的血统,改变自己精上的血缘关系——复杂,比纯粹更有意义,也更有魅力。带着这样的念头,我也走上丝绸之路了,我开始自己的《西游记》,我不是去取经的,而是来寻诗的。诗是我心目中的圣经。在这条不太押韵的路上,我一会儿把自己当作张骞、班超、玄奘,一会儿又想像自己是喀喇汗、成吉思汗或马可·波罗……这是诗人的特权:完全可以有不同的化身。


    忠实地再现西域是不可能的,因为时光拒绝倒流。但比再现西域更难、更有意义的是创造一个属于你的西域,这是汉武帝曾经渴望的丰功伟绩。虽然加倍地艰难,反而赢得了某种新的可能性。你发现做梦是实现理想的最佳途径。于是你写的诗带有呓语的性质。脑海中的王国令你激动不已。一个被替换了的西域,也在考验着造梦者的爆发力与忍耐力。作为酷爱怀旧的人,你几乎很少生活在现场。即使出现在车站、机场、人群中,也像影子一样若有所失。你的生命停留于过去,只不过有一部分已提前抵达了。而这一部分仍不时感受到来自身后的拉力。你认定丝绸之路的起点,是地图上无法标明的——它来自于第一只蚕的嘴角。而这只蚕必须是一只会做梦的蚕。它把一条路绵延不绝地吐露出来。它把梦给做大了。大到了不仅历史而且现实都成为其梦境的一部分。还有比梦更具备原生态、原创性的创造吗?今夜,我在纸上吐丝!纸是我的桑叶。


    成吉思汗西征,兼并了中亚和南俄,把钦察草原分给长子术赤,伊犁河流域、河中地区、焉耆以西直到咸海地区分给次子察合台,天山北路的塔城、额敏、和布克赛尔、阿勒泰等地和蒙古高原西部分给三子窝阔台,成吉思汗领地即蒙古中心地区则由幼子拖雷继承。其后蒙古帝国又进行过两次西征,一次进抵奥地利和意大利国境,另一次攻取了伊朗、巴格达、叙利亚。在漫长的战线上,西域成了重要的补给站。蒙古军正是以西域为跳板正向世界的,“大约占据了世界三分之二的开化地区”。据校旱家高建群说,西域大地上所有那些重要的地理名称,都是以蒙语来命名的。阿尔泰山意为“盛产金子的山”,阿尔泰山第一峰奎屯山是成吉思汗命名的,意为“多么寒冷的山”,奎屯山西侧的哈纳斯湖也是成吉思汗给起名的,意为“美丽的湖泊”,这一带曾是成吉思汗的军马场。天山与阿拉套山的夹角,赛里木湖畔的博尔塔拉,蒙语为“青色的草原”。呼图壁蒙语的意思是“高僧”。在新疆,我发现许多山的名字中出现“塔格”,譬如慕士塔格山,库鲁克塔格山,觉罗塔格山……“塔格”是蒙语“山”。乌鲁木齐,现在谁都知道了,它的意思是“美丽的牧场”。不仅新疆如此,甚至俄罗斯境内的“喀山”、“克利米亚”等,也都是蒙语命名。高建群觉得成吉思汗这个人物真了不起:“他是不朽的,那些地名像纪念碑一样,是他所以不朽的最可靠的保证。”西域,一度成为成吉思汗的子孙们的天下。即使今天,在巴音布鲁克草原,在和布克赛尔,在阿勒泰,我随时都可能碰上他的后裔。我从这些蒙古族牧民的面容、情,看到了成吉思汗的影子。成吉思汗,如果我跟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话,一定会请你也给我起一个蒙语的名字。额尔齐斯河畔,你的一位后人,一位蒙古族诗人,倒是送了我一个笔名:“查干朝鲁”。大意指“白色的石头”。我要这么用来称呼自己,你同意吗?同样都是男人,你的霸业令我可望而不可及,但我说句狂话吧:我要用诗歌来完成你的刀剑所无法做的事情!


    “别人都在面向全球化了,你在干什么?寻找一个日趋遥远的‘西域’的背景?别人都在忙着挣钱,你还在写诗?别的诗人都在‘用身体写作’了,你还在抒情?”我是一个保守的人,当周围的写作纷纷追求另类,似乎只剩下我在原地踏步,我忽然发现,自己反而成了另类中的另类,或真正的另类。我究竟是怎么想的呢?做一个当代的诗人——没有桂冠?没关系。没有朋友,没有读者?没关系。没有一张纸,没有一杆笔?没关系。诗不见得非要写在纸上。不见得是写给别人看的。我之所以写它,仅仅在于:我自己想读到它。自己的期待,只能由自己来满足。只要自己觉得自己像诗人一样活着,就足够了。诗,说到底是我所选择的活法。为了不使这辈子与大多数人雷同。我写自己的诗,为了不与别人雷同。我就这样找到了西域——作为自己诗的故乡,而不只作为一种写作题材。应该说,西域就这样找到了我——它在我脑海中刮起了飓风,命令我歌唱!不要以为一个写作者被一种题材给套住了,其实我在借助它的力量——给自己松绑。面对西域,我产生了久已消退的激情,并且恢复了想象的自由。简直像获得一次新生!长达8千行的大型组诗《西域》,就是在一年时间里,一口气写出来的。这一年,我分成了两半:我的身体生活在北京,我的想象生活在西域——而后一种生活注定将更有价值。还有谁会这么写作、这么生活呢?埃利奥特*温伯格在编选一部美国非主流诗选时说:“在一个所有诗人都是局外人的社会,这里的大多数诗人都是局外人的局外人。”说实话,这也正是我的理想:做一个区别于其它诗人的诗人。诗人相对于世俗社会而言原本就是异类,但我不能满足于此,我还要做异类中的异类。因为诗歌真谛其实就是创新(至少我这么认为的),而创新是永无止境的。


    管他们说什么“流派”、什么“主义”,我只写我自己的。我不仅不会向别人的观念趋同,还在尽可能地拉开距离。如果我这儿也有什么主义的话,恐怕只有一个:个人主义。真正的诗歌应该是个人主义者的事业。只有这样,我才能避免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才能使自己的人称永远保持单数(没有“我们”,只有“我”)。我想做一个无法归类的诗人,写一些与所有人都不一样的诗歌。在大型组诗《西域》里,我这么做的,估计也做到了!我要通过《西域》重新出发,做一个诗人……重新做一个诗人!谈何容易?那简直是让自己在尚未死去前再生一次。需要多大的否定自己的勇气!但我确实努力去做了。我把过去的作品全部视作“半诗”(仅次于废品的半成品),一笔勾销。这无形中推动我向理想化的境界更为靠近,促成了《西域》的诞生。只是,我也不得不承认:要在废墟上搭建一座新楼,比在平地上盖出同样的建筑,要难得多!我每时每刻都必须抗拒来自记忆深处的惯性。有什么办法呢,一个人,已打定主意,想挣脱自己的过去——其难度远甚于摆脱别人的拦阻。幸好,是西域这个题材所产生的强大吸引力,使我甩掉了自己的影子,使我战胜了自己。在漫长的写作中,我逐渐成为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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