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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散文精选
都市丽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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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丽人行
亚运村是北京的富人区(相当于纽约的曼哈顿),林立的高层写字楼云集了众多大名鼎鼎的外资或合资企业,因而也造就了一道特殊的风景:这里是美女最多的地方。尤其是冬季的傍晚(下班时分),穿着单薄的职业套装的女秘书、女翻译、公关小姐们会一连串地走出带暖气的房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般地在路边顶着萧瑟的寒流打出租车。你会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的,因为个个都是回头率极高的丽人,不禁令人联想到杜甫写于一千多年前的《丽人行》:“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只不过古典的仕女全变成了白领丽人。即使是冬天,美女也像雨后春笋般地涌现。这些刚刚迈着端庄的步子走下社会舞台,未及卸装的露天里的模特儿哟,既美又秘,亭亭玉立,会让每一位过客心惊肉跳……我就是在这种微醺般的气氛里结识颜华的。
那天我去亚运村采访一个电视剧组,然后驾着车离开,驶过五洲大酒店里,下意识地减慢了速度:我又看见了那么多向偶尔驶过的出租车频频招手的“资产阶级小姐们”!哦,我爱你们!我真希望自己的车顶上也挂有“出租”字样的灯标,那么她们招手的对象就是我了。我带着淡淡的遗憾缓缓驶过这条美女如云的街道(像国家元首检阅6海空仪仗队),正准备提速,在粉红军团的末尾有一只握着花手绢的手冲我挥动着。我定睛一看:没错,是冲我招手的。连忙急刹车,在马路牙子边停下。身后有一双高跟鞋踢踏作响地追跑过来。一张明眸皓齿的鹅蛋脸略有点羞涩地凑近我摇开的车窗:“打扰您!请问您是否去建国门的方向?”
“可我不是的士。”我边审视她边回答。
“事情是这样的——”她费劲地解释,“我跟几位外宾约好了七点整在建国饭店签合同,接电话出来晚了,没成想今天打车这么难;外国人是最反感定了时间又迟到的……”
我抬起手腕看表,已经六点半了。与其说被她讲述的情节感化了,莫如说被她脸上的那种羞涩打动了。“那还傻愣着干嘛?快上车呗!”我粗暴地打断她的话。
她打开车门,提起裙裾坐进来,不失时机地接上我前面说的话:“好先生,您不是的士,却是绅士”。女人巧妙的赞美让我觉得很受用。再说她身上的巴黎香水味顿时使我的车厢春意盎然。我一边尽可能地抄近路,一边斜她一眼:“别尽挑好听的说,下了车谁还认得谁?”
“反正我会记住你的。”她说得很认真。
“那我叫什么名字呀?”我信口问道。
“活雷锋!”她脱口而出的回答把我和她自己都逗乐了。
在这北京塞车最严重的钟点,由于我选择了最简捷的途径(包括中间还穿了几次胡同)。终于在差三分七点时将车停在了建国饭店门前。她起身时将一张百元钞票塞给我。我有点生气,再次重复道:“我不是的士。”接着缓和语气:“就当搭的是顺风车吧——我的小姐。”她尴尬地收回钱,接着飞快地递上一张名片给我。我收下了:“这还差不多。”
她走后我才来得及舒口气,口味一下今天邂逅的这位白领丽人的美貌——应该叫邂逅吧,邂逅是人海茫茫的都市里发生得最多的情节。我们本应该擦肩而过的,可就在最后一秒钟里,她挥手了,我刹车了。于是就共演了一出和平年代里英雄救美的小小戏剧。我借着灯光打量那洒香水的名片,上面写着:“颜华,(香港)杜邦集团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嘿,我今天邂逅的既不是女秘书,又不是女翻译,更不是什么公共小姐,居然还是个小小的女老板——难怪她为了赶签合同那么着急呢。我做了一回护花使者,但愿真的有益于她促成她的那笔生意。
一星期后我又去亚运村的雅迪写字楼给那个电视剧组送样报,办完事后突然想到颜华,便想打个试探的电话——可人家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又何从想起你?于是我把刚刚掏出的名片又塞回衣袋里。乘电梯时在五层停了一下,上来一位鹅蛋脸的白领丽人——嘿,真是鬼使差,又像做梦一样,居然就是她;我下意识地叫出声:“颜华。”她愣愣地端详我片刻(我的信心快要崩溃了),想起来了:“你是那个、那个”——她不知该如何表达,“那天晚上的那个——活雷锋。”我们再次同时被这个符号式的称谓逗乐了。“你是来找我的吧?我的公司就在这一层,去坐坐?”她不无欣喜地说,“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你呢。”
“我是去十六层的影视公司办点事。”我连忙解释。觉得这第二次的邂逅太像一个精心设计的情节。可我小时候就受过传统的教育:好人做了好事不要留姓、不求回报,要做无名英雄。
“办完事了?”
“办完了。正准备打道回府呢。”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太好了,我又可以搭你的顺风车了。送我去京广中心取一份材料吧,绅士。”颜华得意洋洋,“取到后我会请你吃饭的,两次的恩情我一块报答。”
“别叫我绅士,叫我车夫得了。”我嘟囔着,可还是喜滋滋地替她打开车门。这丫头太知道自己的魅力了,所以一点也不认生。在北京的三环路上,我的心转动得比车轮还快,这故事像是上天安排好的。
那天颜华言而有信地请我在京广中心吃了一顿自助餐。我喝的是饭料,她喝的是红酒——可我却比她醉得更快。是心醉了。颜华的鹅蛋脸上又浮现两朵红云,在心花怒放的我眼中像一首朦胧诗。我们借着不同性质的醉意,彼此说了好多话——一顿饭的功夫,就熟悉如老朋友。她说,这是因为她觉得我是个难得的好人。我半开玩笑地回应:这是因我觉得她是个绝代的佳人。那时候才知道什么叫一见如故,什么叫相见恨晚。颜华来北京还没几年,老家杭州,曾在某年度的选美大赛中被选为杭州小姐——也因此而被香港的杜邦集团(选美大赛的赞助者)发现,重薪聘请她担任北京分公司的总经理。她自嘲道:“不过是个高级雇员罢了。商海无情——”她把绯红的面颊转向我,“人有情。那天打车时认识你,比做成那笔生意更重要。”
从自助餐厅出来,我的手已搭在她的腰上。在大堂里正好碰见一位做纺织品生意的熟人,他一脸惊讶。他似乎也认识颜华:“这不是杜邦集团的颜小姐嘛。”只是颜华并不认识他。第二天这位老兄的电话就追到我家里:“老弟,你怎么跟她挂上了?她可是香港亿万富翁杜邦在大6养的小蜜。”
“她不是杜邦北京分公司的总经理嘛,我们有些业务往来。”
“别蒙人也蒙自己了,我看见你的手搭在她什么位置,有这么谈业务的吗?”这位老兄笑开了,“你还以为颜华真是什么总经理呀,她那家公司只有两个人——就是她和杜邦老头为她雇的保姆——有时挂名办公室主任。小孩子过家家——全是杜邦老头为满足她做生意的虚荣心哄她玩的,赢来赔去都是杜邦个人帐户上的钱。千金一笑嘛,这在纺织品生意圈里已传为佳话了,可惜你老弟却不知底细——”他压低了声音,“不知者不为罪。可是哥哥要劝劝你,离那娘儿们远一点,杜邦可是个出了名的老醋坛子,对自己心爱的小蜜盯得可紧了,虽然他每年只在北京呆三四个月,可也不容别人染指的。一旦被这老家伙发现,你和颜华都不会太平……”
我怎么也没法把他的描述和我印象中的颜华合为一体——她们根本不像是同一个人。我简直不知道更该相信谁。最后我选择了相信自己。于是我对谣传不予理会,照常跟颜华约会,下班有空了就开车去接颜华。到了约定的钟点,我在雅迪写字楼下摁摁喇叭,五层的一扇窗户就会打开,颜华边跟我打招呼边往脸上化妆呢——她每次都想给我一个光彩照人的印象。我也渐渐发现,颜华并不像一位真正的商人那样忙碌,她更多的时候似乎是在寂寞中度过的——譬如她无聊时就爱对着镜子化妆,一天化好多遍,洗了又化,化了又洗。她是否也逐渐在镜迷失了,认不出镜中的自己了呢,所以每次约会她总是鸟儿一样快乐。做个没有观众的美女是寂寞的。她是否把我当成她生命中惟一心仪的观众?另外,往她公司挂电话,接听的要么是她,要么就是一位带河南口音的女孩(自称颜总经理的助理),再没有其他人了。只是对于这一疑团,我们彼此都没点破。我们固执地维持住两人关系中一些脆弱的内容,只是交往,只是狂热地榨取着因为对方的存在而产生的欢乐,而放弃对未来的想像。
有一天早晨,颜华声音慌乱地打来电话,惊醒了梦中的我。她取消了当天的约会,并说近期见面的机会将会少一些,因为她们公司的董事长从香港来了,这段时间有好几个大项目需要洽谈。她特意嘱咐我不要多给她打电话,让我等她的电话。一有空她就会跟我联系的。她又说她好想我。我有点相信那位老兄对颜华的描述了。
一个月后的早晨,她再次惊醒梦中的我:“谢天谢地,老板走了。你今天下班后可以来接我吃饭了。”她电话中的声音象朝霞一样灿烂。
那天晚上吃完饭,在停车常糊看见一辆紧挨着我们的车停放的白色大林肯(里面亮着灯,好像有人),脸色唰地变白了。在我送她回家的路上,颜华有点心不定的样子,下车时甚至都忘了像往常一样吻别。——事后我才猜测到,那辆大林肯里可能正坐着颜华的老板杜邦,他谎称已离京,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跟踪颜华的行迹。他甚至可能已对我和颜华的秘密交往有所察觉——估计是那位河南口音的总经理助理(他为颜华雇的料理日常生活的小保姆)告密的,赏金不会少吧。
接着几天给颜华的公司打电话,总没人接。打颜华的手机,是一位男人接的,说没有这个人。一星期后我去雅迪写字楼,颜华的办公室大门紧锁。问管理人员,回答说:“杜邦公司已退房了”。剩下的时间里我便沉浸在对这位新时代美人命运的担心里。她已是一位被舒适的生活不知不觉剪除了羽翼的鸟儿,无法凭借自身的生存力量脱离那豪华的牢笼。即使有勇气挣脱,也会遭遇更多的世俗风雨折磨。我不知道该为自己曾经瞬间地打破过她生活的惯性而骄傲呢,还是遗憾?我估计她已被杜邦挟持了,力图将其扭转回原先的生活轨道——而这恰恰是颜华一类女性无力抗拒的。在充满竞争的世界上,她们必须以青春为代价,获得物质的满足;以自由为代价,获得一份画地为牢的安全感……新时代的丽人们哟。
足足在大半年后——又是一个早晨,颜华的长途电话最后一次惊醒了睡梦中的我,她字斟句酌地说着:“我已回到老家杭州了,一切都还好——请放心!”这是她的第一个请求。然后就是冗长的沉默,我却听出她流泪的声音。我不知道该怎么询问她,或安慰她——我察觉到她的电话是为了向我通报一声消息。在仿佛半个世纪的沉寂之后,她痛苦地说出第二个请求:“请忘掉我吧!”电话挂断了。
对于颜华的请求,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做到。但我会努力这么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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