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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龙斐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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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话,她一辈子都不会听到。更多小说 Ltxsfb.com

    我确信。

    我第一次看到俞桑筱的时候,她才十岁。

    我印象深刻的原因,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那件事。当时,参与其中的我,没有任何感觉,只是事后,才发觉它的惊心动魄。

    因为它,父亲去世,母亲跳楼,家毁人亡。

    其实我并没有人们想像中的伤心欲绝。我的父母,是典型的艺术家,终日沉浸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不理世事,明明不可以抛开一切却定要作潇洒脱尘状。我不理解,也并不喜欢他们的生活方式。

    五岁那年,我告诉斐阁,零在不同的位置代表不同的涵义,八岁那年,跟祖父上街,我的心算速度远超过他。从十岁那年起,我就逐渐逐渐开始掌管家里的财务。从日常开销,到我跟弟弟的一应费用,我都可以应付自如。我十一岁那年,父亲送我的生日礼物,便是股票和债券,他允许我随意去买卖,他经常跟妈妈开玩笑,我天生沾有铜臭,是当商人的好材料。

    祖父在去世前,最疼的就是我。伯父没有子女,尽管父亲在祖父看来不成器,他还是愿意栽培。

    后来,伯父赢了。

    后来,我们走了。

    再后来,只剩下我跟斐阁。

    没关系,没有他们,我们一样可以活得很好。

    没有他们,我一样可以把失去的,一点一点全部都拿回来。

    我确信。

    从十三岁那年起,我一直在美国生活。从第一天起,williamloong一直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学生,虽然我从不刻意去接近别人。

    除了最亲的亲人,基本上,对外人,我都心存戒心,父亲的事告诉我,没有什么人,是可以轻易相信的。

    十五岁那年,我在唐人街碰到秦衫,那时的我正在被流氓持刀抢劫,是生在贫民窟的她的一时急智使我幸免于难,为了感念她的救命之恩,义父从此有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我对她很好,而她永远不会知道,这是为什么。

    她跟我们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从一个孤儿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精通多国语言的淑女,言辞犀利而不失柔和,思维敏锐而不露锋芒。义父一直有意撮合我们。我们一直感情很好。

    只是,我不要婚姻。

    我的心早已苍老,疮痍满目。

    后来,我遇到了俞桑筱。

    她已经完全忘了十多年前在那个破旧的街道发生的那一幕幕,那些往事。第一次,俞定邦拿着那幅号称是走私来的画跟我父亲交易,我坐在后排,清清楚楚看到俞定邦对她的呵斥和轻慢,然而,她不曾屈服;第二次,荒谬的是,她竟然救了我。

    事实上,如若不是那个眼神,我也完全想不起来。有谁会记得十年前偶遇的一个普通小女孩呢?

    那个小女孩面黄肌瘦,衣着朴素得近乎破旧,却有着丰茂如海藻般的一头长发,亮得耀眼。

    跟十年后一模一样。

    还有那个眼神。倔犟的,受伤的,软弱的,还有着一丝丝的坚强。

    十年后,我重遇她,在俞家那个或许曾经气派,但现在已经掩盖不住腐朽气息的客厅。当她从地上爬起来的瞬间,我看到了她眼里闪过的,是跟当年一样的倔强,负伤和假装出的若无其事。

    看起来,她在俞家过得跟十年前一样不好。

    我听说过一个故事,小动物们会潜意识地把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那个物体认作自己的母亲,自己最亲密的人。

    而我呢,我想我根本不爱她,最起码,不够爱她,只是因为,她是我的第一次。

    一直以来,就算曾经坎坷,但我从来没有受到过任何委屈,在国内,我是祖父生前独宠的孙子,受到最好的教育,到了国外,父逝母亡,但义父,父亲的老同学一直尽责地照顾我,教我生存,教我经商,教我算计,教我不择手段,我的人生,负人多过人负我。那一次,我生平第一次,看到那种赤裸裸的倔犟,第一次,看到那种故作坚强的软弱。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原来即便是猎人,也会有跟猎物一同跌下陷阱的时候。

    那时的我,只知道不择手段地,偏执地,想尽一切办法要得到她。

    漠视我的代价。

    那时的我,面临一个无比烂俗的境地:她不爱我,而我,不爱她,不能爱她。

    伯父去世前,和盘托出了所有。其实他无比清楚,已经晚了。

    十多年前,从俞家追回的股份和钱转了一个弯落入伯父的口袋,他顺理成章掌握整个龙氏。我冷眼看着。

    十多年后,整个龙氏完全被我掌控。

    他只图死得安心一点。

    伯母是个奇女子,我们最开始在美国的那段日子,若不是她,绝不能安然渡过。归国后,她帮我良多。她把自己手中持有的股份悉数转给我。她无儿无女,但伯父在外有一私生女儿,无论伯父生前抑或死后,她坚决不允许那个女孩前来相认:“这么多年,疮疤盖着我可以或许假装它不存在,但若血淋淋揭开,等于往我脸上扇一记响亮耳光,令我此后人生崩溃。”

    她不计前嫌,到处为我物色中意的女子,想方设法骗我到处相亲。

    知我若她,怕我鳏寡终生。

    后来,我跟她说,看上了俞家的女孩。她吃惊。她无法不吃惊,伯父临终前,她终日陪伴他,俞家,是他们俩熟悉而避忌的话题。

    想必她已经洞悉,或者,她以为可以猜到我的心思和用意。她对我说:“斐陌,若你真心,我也无话可说,若你假意,”她叹了一口气,“冤冤相报何时了。”她半生下来,早已看透一切,欢喜悲伤或成空,南柯一梦。

    她一直以为我要娶的那个人是俞桑瞳。她不置可否。

    而我呢,我从没打算跟俞桑瞳走到一起。尽管她很美,很聪明,聪明得假装幸福,假装爱上我。

    我连假装都不屑。

    我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我永远忘不掉斐阁瘦弱的身体被吊在窗台上的可怕情景。

    那个时候,我蓄意要羞辱的,是整个俞家。那个时候,我不觉得自己会因此而改变什么。

    一场我永远可以旁观的婚姻而已。

    并且,既然我不打算付出什么,或许这是一个好的选择。

    但最终,我羞辱到的,竟然是我自己。

    彻彻底底。

    看到那双眼睛,那双从头到尾完全漠视我的眼睛,那双漫不经心略带嘲讽的眼睛,我居然会说出那么多愚蠢的话,做出那么多愚蠢的事。我不能相信。

    我不止一次告诉自己,她生在一个活该受到深刻诅咒的,畸形的家族里。俞定邦狡诈,俞澄邦奸猾,就连俞桑瞳,都有着远超二十多岁年纪的世故和成熟,而失却教人眼前一亮的本真。

    而俞桑筱呢,她不够美丽,她不够才华,她顽固得惊人,她甚至因为偏执而屈从。她信任她的安姨,但后者将秘密永埋心底;她忠实于她心目中的友谊,却远远敌不过现实;她甚至不知道,原来自己的存在,从头到尾都是个错误。

    但是,她就像错生在玫瑰园里的一株低矮桑椹,即便饱受讥嘲,仍不甘心,不肯攀附,不肯弯腰,不肯低头。

    我默默地看她,对斐阁尽责尽心,对安姨有情有义,对工作全力以赴,她永远可以跌一跤,再爬起来,伤痛褪尽,轻松微笑。

    直到现在,我都不相信,我居然会被她吸引,或是怜悯。

    我对她说——

    “没有下次。”

    下一次,我不会放过你。

    我跟秦衫去美国,为的是处理义父留下来的庞大遗产,已经拖到不能再拖的地步,在我意料之中的,新婚第二天我突然离开,俞桑筱不置一词,从头至尾,她完全不在乎我。

    同样的,她连假装都不屑。

    从头到尾,她在乎那个跟她青梅竹马的的何言青,在乎那个突如其来进入她生活的,儒雅而神秘的方安航,在乎那个安姨。她甚至可以伟大到牺牲自己来保全他们。

    可是,她偏偏不在乎我,她的眼里没有我。

    我恨她的牺牲,我恨她的不在乎,我不能容忍。

    我更恨我自己。

    明明想要她臣服在我脚下,却宁可蹲下来与她平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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