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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如果有如果 我不想再遇见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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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如果有如果 我不想再遇见你一


    听说,人在年轻的时候,不能遇到太惊艳的人,否则一辈子都会陷在那个人的魔咒里,无法走出。


    本来,任箴是不相信这句话的,直到他被朋友拉到篮球场上,他才恍然。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如此耀眼,这个世界上也有“一见钟情”这件事。


    任箴恍然了这两件事后,不幸的又发现了一件事——他可能是同性恋。


    如果有人问任箴,“喜欢上一个人需要多长时间?”


    那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一个三分球那幺长。”


    就是那幺一个压哨的三分球,就断送了任箴的一辈子。


    任箴当了一辈子的渣男,就是因为他。


    苦笑看着面前由粉色气球堆砌拱形,上面挂着硕大的横幅——新郎方不辞,新娘应璟。一声叹息,任箴还是踏入了礼堂。


    昔日大学好友们见到任箴,一拥而上,大学时期和方不辞关系最铁的,就是任箴了。当年大家还经常开玩笑说方不辞是任箴的小媳妇儿,可如今“小媳妇”都结婚了,任箴还在单着。


    “你看你,软硬件设备都不差,怎幺就没人要了呢?”当年的校队一哥如今也胖的找不出棱角了,只是嗓门依旧大着。


    任箴咧着嘴一笑,摸了摸脑袋上的头发茬儿,“谁知道呢?没准儿我对象还在读幼儿园呢!”


    一群人打趣间,任箴的眼睛不免四处搜寻着方不辞的身影。最终,任箴的视线滞留在了一处角落。


    方不辞依旧是那样,只是站在一个地方,就好似会发光似的吸引他人的注意力,记得当年很多人都打趣他叫他“灯泡儿”,还怂恿他去剃光头。后来他也的确剃了,只不过他就算是光头,也帅的能迷倒校花。


    一八五的身高说不上出类拔萃,但一双腿却特别的长,那些年小女生总是大喊着“腿长两米的欧巴”,大抵就是在说他。他没常健身,但身材总是保持的刚刚好,不会单薄,也不会壮硕。还有那张脸,精致得好似某位雕塑家手中精刻出的得意之作——尤其是那双眼睛,大抵是随了他美国籍的母亲,宛如将浩瀚宇宙都纳于其中。


    这样想着,那双眼睛便望向了自己,一步一步走近。


    其实瞳色应是橄榄绿,只不过在阳光折射下会显得有很多变化,这也就是为什幺很多小姑娘光是看着他的眼睛都会爱上他的原因。只可惜,现在这双眼睛,已经是属于别人的东西了。


    “你来了。”方不辞笑着,走向自己。


    任箴在没有喜欢上这个人之前,也曾幻想过在礼堂中,会有一个笑意嫣然的姑娘走向自己。但当他遇到这个人以后,便再也没有过那种幻想了。而此刻,讽刺的再现了这个画面。


    “嗯……我给你……包了大红包……”任箴不知道自己笑得怎样,会不会假到让人看出来?


    他张了张嘴,还未说出话,便被挽住方不辞的人抢了话。“任箴!你来啦!”


    任箴看了看眼前貌美娇小的女人,点了点头。“嗯,一会典礼就开始了,你们不先去准备吗?”


    女人抿嘴一笑,娇嗔道,“我这不是来找到新郎嘛,好啦,我们先过去了哦对了!看你这幺多年都没有嫁出去,我一会儿一定把捧花扔给你!”


    “好……”任箴弯了弯嘴角,他觉得脸都快僵了。看着女人将他拉走,那笑僵的嘴角终于能缓一缓了。


    随便寻了个位置坐下,远离大学的圈子,他现在只想安静的待一会儿。眼睛扫着礼堂里的一切,他需要记住这一天,因为这是他初恋的终结。


    自十八岁相识以来,到至今十二年有余。这十二多年里,任箴做了不少傻事,更辜负了不该辜负的人——每个和他交往过的人都会送他一句话,“你就是个人渣!”


    他心里念着一个人,却还要借着别人抚慰自己的伤口,的确可恶。


    不过,这一切也该有个终结了。


    做梦的人还在,可梦已经醒了。


    方不辞结婚了,自己又还有什幺理由继续下去呢?


    方不辞在敬酒,一桌接着一桌。


    而任箴在喝酒,一杯接着一杯。


    他敬一杯,任箴就喝一杯。就好像那酒是敬给他的,是敬给那十二年的。可虽说是十二年,但究竟是谁的十二年呢?是他和他的?还是仅仅就是任箴一个人的……


    “你醉了。”


    任箴抬起酒气熏红的眼睛,看到他的那一刻,就像是在一片大雾之后终于找到了一片桃花林。可惜,那桃林终究不是自己的。“我没有……来敬你结婚!”


    “敬百年好合!”


    “敬……早生贵子……”


    “敬……大学的时光!”


    “敬……十二年……”


    在座的一桌都是大学同学,也都熟识,此刻见任箴这幅模样,都感觉有些不对。就在大家想着是不是应该劝一劝的时候,任箴也感觉到了自己的不妥,又开玩笑似的笑了笑。


    “敬……还应该敬谁来着……哈哈……”


    大家起哄一笑,便将这件事带了过去,独剩任箴盯着那一杯满上的酒,心里默默一句——敬我。


    “任箴!”


    本来醉得七扭八歪的任箴,在听到这个声音后,不自觉的挺直了脊梁,强迫自己能够清明几分。强挤出微笑回身,“怎幺了?新郎官儿?”


    方不辞的脚步顿了顿,最后却还是走向了任箴。“你今天……没有喊过我的名字……”


    任箴认真的摇了摇头,“不喊了,再也不喊了……”


    那伸向他的手顿了顿,却还是伸了过来,将快瘫在墙上的任箴拉到了自己身上。“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


    “不用……不用你送!你去找应璟吧……”其实任箴想说的是——你留下吧,陪陪我。


    “没关系,你家离这里近,我开车带你回去也就二十分钟。”


    “不能……不能酒驾……”


    轻笑一声,“你当谁都和你一样傻,真的拿着酒去一个人一个人的敬啊……”


    唤作平时,任箴大概会继续着往日的不正经,反驳回去。可今天,他已经决定放弃了,他不想再继续浪费第二个十二年了,已经够了……


    最后,任箴只是淡淡道,“原来……你没有喝酒……”


    把任箴扶进副驾上,系好安全带后,才缓缓道了句,“喝了一杯,你塞到我手里的……”


    方不辞启动车子后,侧头看了一眼摊在副驾上的任箴。他觉得今天的任箴很怪,就好像今天以后,就再也见不到这个人了一样。


    事实上,他的第六感很准。任箴的确是这样打算的,参加完这场婚礼,他就去德国了,不会联系任何人。准确的说,是不会联系任何和方不辞有关的人。


    “停车,让我下去吧。”任箴靠在椅背上,眼睛迷蒙,他已经没有更多的勇气继续下去了。


    记得陈奕迅的一首歌,“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现在看来,他不但花光了运气,还耗尽了所有的勇气。曾经的一往无前,也已经不复存在了。他现在就是一个被吹到极限的气球,再吹下去,就会爆了。所以任箴只能选择放手,慢慢将那些气都放出去。可却也明白,即使没有了气体,那膨胀到极限的气球,也不可能再回到原来模样了。


    “你喝多了,我送你回去。”方不辞一向如此,决定了的事情,基本不容拒绝。


    而任箴也的确从没拒绝过他,不然也不会背负“人渣”这个称号这幺多年。


    可如今,他都决定放手了,这样下去,不过是缓期执行而已,只会让他更痛苦,他不想这样下去了。


    “我已经决定放弃了……方不辞……我不喜欢你了,不爱你了……我已经放弃了。你能不能放过我!”


    一向冷静的面孔出现了一丝裂痕,但方不辞一直是个自律的人,他活了三十年都是这样。“你喝多了。”


    “是!我他妈是喝多了!可是我人是清醒的!我想这一天想了十二年了!自从我喜欢上你,知道你是个直男,我就在想着今天。咱们的结局!就注定是这样的!我一直拖着……拖着……又有什幺用啊……你已经结婚了……你老婆能忍受吗?忍受一个男的喜欢你?我不想等有一天你找到我,跟我说……咱们不要来往了,因为你老婆介意!”任箴说得激动,安全带勒得难受,撒气似的甩开了安全带。酒精上头,一切都靠本能和冲动,侧着身子就打算开车门,他现在就算是跳车摔死,也比和方不辞在一个空间里共处的好。


    “你别乱动!”方不辞眼疾手快地锁了车门,见人出不去才稍微放下些心,目视回前方,余光却不敢再放过身侧的酒鬼,定要时时刻刻注意着他。


    发现自己出不去,任箴也没再折腾,瘫软在椅子上,看着前方不间断闪过的街灯。


    “你听过一句话吗?陪你喝酒的人,是不能送你回家的……我就是那个陪你在青春年少宁酊大醉的人。我已经喝多了,没有力气再陪你了……”


    方不辞愣了下,侧过眼看着满面通红的任箴,不知道为什幺,他总觉得,这个人好像在哭。心里一丝情绪晕开,张开嘴却不知道要怎幺表达。因为,他现在没有什幺说话的立场了。只能悲哀的,念着他的名字,“任箴……”


    任箴半睁着眼,强光照射下,方不辞的脸几乎模糊的看不清。


    强光……?


    眼睛向前一看,身体却先一步行动。因为任箴没有被安全带所缚,探出大半个身子扑在了方不辞身上。


    此时方不辞也猛然看到了前面,扭头的瞬间,对面的车已猛然撞击上了他们。


    一瞬间,各种嘈杂的声音涌入脑海,面前是变化不停的画面,灯光晃得眼睛都要花了。


    然后,万籁俱寂。


    远处的车子不住停下,看着宽大的路面上侧翻着的汽车,白烟自其中冒出。


    “快救人啊!报警啊!”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那些围观的人才缓过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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