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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余年
又一叶之一(时隔九年重新发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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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废话
至于是如何和小眉认识的,已经有些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天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操操操,喔,不对,那天好象国际上又出了件什么事儿,于是我们几个兄弟以此为由撮了一顿,中午我喝了太多的酒,头有些昏,腿有些沉,舌自然也有些笨了,一个人到街上的书铺借了本小说便直奔大南门外的烂草地,准备刮刮江风,冒充一下孤独;抽抽小烟,模仿一下绝望。龙腾小说 Ltxsfb.com
只是有太久没有出门了,所以没想到七月的太阳竟然会这么毒。
当然,这是一个常识,但现在我的问题就是缺乏常识。于是在石凳上坐了五分钟后,我便决定脱下满身汗臭的格子短袖,做个脱衣的俗人,脱俗之人。
当我的手指伸向短袖的第三个扣子时,不期有一道很清凉,很清凉的声音从我的正前方响了起来:
“天气还真是热呀!”
甜甜的、酸酸的、有营养……我自顾自地笑了笑,第一个反应是,这绝对是一个雌性动物才能拥有的声音,而且一定是个小雌。
我的第二个反应是,赶忙把第二个扣子给扣了起来。
我的第三个反应是,脑袋嗡地一声……世界果然大不同,居然有女子主动找我搭讪。
我把头深深地埋在怀里,用了半分钟的时间,猜度了种种可能,唯一把美女相约的可能排除掉后,勇敢地抬起头来,面对这个脸上可能涂了八层防晒霜的恐龙。
若没有眼花的话,那是一个穿着平山绫那种式样裙子,像萧淑慎一样叉着腰,左手学徐熙媛那样用花手帕扇着风,长的酷似没发胖之前的深田恭子模样的女孩,在用李艳的招牌眼神望着我。
一瞬间,我觉得喝酒之后的口好渴。
由于自己生就是个衰命,于是我拼命地告诫自己,这绝对是个幻像。对!今天的阳光太过耀眼,而自己又是刚闻韶乐,数月不知肉味。所以这绝对是个幻像!
可我的肋骨下方,肩胛骨前方,往往用来爱国的地方,常是酸酸的地方,怎突然一下感觉如此温柔。我一时失措,急忙用拇、食二指,曲成蟹螯之状,向腰后多肉处捏了下去……对,掐死你的温柔。
一掐之下,始知今季并非春日,故眼前美景绝非chun梦。
其实现在想起来,也不过是眉清目秀罢了。
但当时我的嘴角险些亲吻我的耳垂。
大约看我呆了太久,女孩子笑了,轻声道:“天好热啊!”
我回她一个自认为最儒雅的呆鹅式笑容,貌似随意地用肥厚的手指梳理了一下油搭搭的乱发,再以一秒一合的速度眨了下眼,最后以两秒一字的速度缓缓应道:
“对呀,好热的天啊。”
女孩闻言一笑,烈烈夏日空气顿化作清风拂体。
“这么热的天,还看书啊?”
我很沉着地点点头,故作镇静道:“嘿……瞎看呗!”,此时我的手中正拿着一本《潇洒出阁》,闻佳人发问,心中不禁大窘,封面已然湿透矣。
“我也挺喜欢看席娟的书的。”
“是吗?”声调不由提高了几分。
“你在哪儿上学了?”
在嘴角和耳际又做了次亲密接触后,我从牙齿缝里憋出句话来:“加里敦大学。”
“喔。”那女孩似觉诧异,又有些失望。
我有些不甘心,生平第一次被美女主动搭讪,就这般无疾而终。于是使出我的撒手锏,用蒋昌建般浑厚的嗓音,缓缓吟道:“谁言人类的精神家园已然花果飘零,看这烈日当空,未料除闲人于此瞎逛,亦有如斯佳人未肯稍弃亲近自然之机。”
不出我的意料,那女孩一愣之后,忽地掩嘴而笑。但出乎我的意料是,那是一串止不住的笑声,从她那纤细的手指间隙中汩汩而出。若纯以声音论,那笑声像银铃,像黄莺,像百灵(当然,我并不知道黄莺和百灵是不是一种鸟),像火锅旁的冰啤酒,像何伟炸的花生米旁的枝江大曲,像一中球场上那青青的草,还像什么来着……
只是若这笑声是因我而发,那未免就有些难堪了。我皱了皱眉,以示我的不爽。却闻笑声不止,间有俏声道:
“怎么你的声音忽上忽下,就像坏了的黑管一样。”
提到黑管,不由想起了一位同学,听说他在大学里就学这个的。也因如此,我才知道黑管是个乐器。我一面想着,却未料一面就说了出来:
“我知道黑管是件西洋乐器。”
她一愣,又笑了起来。我也只好陪笑,但坚决不陪别的。
她用双手把头发向后拢了拢,用那条花手帕扎了起来,坐了下来,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饶有兴致!我敢用我父亲的人格发誓,她只是觉得我很莫名其妙,绝不可能对我有什么意思。
不过我并不反对在这样一个炎热的下午,有这样一个女孩陪我晒太阳,虽说这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她又向我手上的书饶有兴致的看了一眼。
我强颜道:“我姐姐在医院住院,给她借去看,医生又不准。所以……”
她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眼神中却带着一抹俏皮的调笑之色。
当我正要做进一步解释的时候,她笑着说:“其实席娟的书真的挺好看,风行两岸三地,清新可人,人称冰淇淋小说。”
说话的神情,颇似江苏文艺出版社的发行商。
于是,这下轮到我笑了。
对了,冰淇淋小说。对了,她的笑,就像夏天里的冰淇淋
正当我回味在冰淇淋的甜美中时,却忽然发现了一个危险的讯号。只见这女孩向我发出了一个蠢蠢的笑容。我心一紧,却听她甜甜道:
“今天天真热,如果能吃上冰淇淋就好了!”
我搔搔头,好生不解,只觉眼前这似乎应该是酒吧里的情节,而且女主角一般都会说:“嗨!能请我喝杯妈爹的吗?”
虽说老爸,老妈的东西都挺贵,但毕竟气氛合宜,像这般在烈日之下的滨江公园,一个年轻娇俏的女孩子向一个认识不到五分钟的胖男人“强要”那不值钱的冰淇淋吃,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不过看她的打扮,怎么也比我有钱啊。我想到了生命的真谛,不由困惑了。(扯淡,哪想的到那儿去。)
虽说我不介意请美女吃吃冰淇淋,聊聊天,因为想像中那种感觉应该是好极了。但当我用手轻拍自己的腰包后,便不由学起那齐什么王来,用最自然的口气,最不自然地接了下去:“这么热的天,你一个女孩子跑到这儿来干吗,不怕晒黑了吗?”
女孩子很执著地望着我。
“能请我吃冰淇淋吗?”
相信我,我从未遇到过这般不知头尾的事情。
恰好在这时,一个卖冰棍的小贩吟唱着冰淇淋之歌从我们身边走过,他以军情局特务的敏锐嗅觉,觉察出了这看上去毫不般配的男女之间,似乎将要给他创造无限商机。
面对着小贩饥渴的眼神,再回头看看她比小贩还饥渴的眼神,我在心中浩叹一声,认输了吧。
“来个蛋卷!”
小贩正色道:“美怡登的脆皮又出新品种了。!
“来个蛋卷!”
“新种脆皮,好吃的很!”一口四川腔。
龟儿子!我暗骂一句,还是老乡哩,这点面子也不给。
就当我和小贩以绝世内功透过凌厉眼神暗自拼杀之际,那清清的声音,懒扬扬地说了一句:
“你个老子的烦不烦啦!说蛋卷,就蛋卷啦!”
付钱,撕纸,送入嘴中。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实未料到美女也会说粗话。
“喂!别这么看着我。”她一边从红樱桃之唇内吐出丁香之舌品味着如雪美味,一边递给我一个不屑的眼神。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做事这么拖沓。是你买他的东西耶!怎么搞的好象你欠他似的。”
我这才注意到她说话,神情都干净俐落,吃冰淇淋的速度更是让人望而生畏,让人好生……佩服。而且说的话听上去似乎也有几分道理,不过我还在纳闷,凭什么我要请她吃冰淇淋。
我搔搔脑袋,闷头闷脑地问道:“为什么……”
“为什么请我吃冰淇淋?”
我点点头。
她擦了擦手,再擦了擦嘴,站起身来,原地转了一圈,以手支颌,对我眨了眨眼,似是用尽全身之力强忍住笑,问道:“你看我怎么样?”
我老老实实答道:“生平未见之美女。”
她很诚恳地点点头,道:“一来证明你近视的度数不是太高。二来说明美丽的东西总是不容易被掩盖的。”
接着又是一串银铃似的笑声,笑声之下是有些失神的我。
她坐在了我的身旁,满是笑意地望着我。我这才看清了她的容貌。在心里暗赞了一声:“真她妈生的漂亮!”
她妈的确把她生的很漂亮。
看着她那清亮的眼,俏直的眉,润红的唇,随风摇动的衣摆,阳光投射在草地上的细长的影子。我不知怎地,感到了一丝媚惑之意。此意与此女无干,纯是鄙人修行太低之故。
“请你生平未见之美女吃个冰淇淋,有这么痛苦吗?”
我回答的更老实了。
“我缺钱花。”
“你自己怎么不吃呢?”
未待我回答,她已抢着大悟了。“真的是很缺钱花。”
“好啦!看在你请我吃冰淇淋的份上,陪你聊会儿吧。”她以施舍的口气说道。接着伸了个懒腰,将双手合拢伸到裙后,肆意地伸展着身体,曲成了一个美丽的弧形,极具美感。
我闻言本有些不悦,但看在她伸懒腰都伸地这么漂亮的份上,也就罢了。
于是,开始聊天。
本次聊天,从席娟的小说开始,说到台湾的言情市场,再哀叹武侠风潮的没落,亦悲于温瑞安的自我放荡,再到讥笑温瑞安,真的以为自己是个武功高手,还时常穿些功夫服,拍些恶照,损害我们的视网膜。再到痛骂成龙的崇洋媚外,又很痛心吴宇森地堕落,又一致同意发哥发福之后果然更有男人魅力,并共同声讨李安很是老土。
说起李安曾导过理智与情感,就一同可惜没看过原著,便很有默契地认为外国小说实在是很乏趣味。
当然也偶有分歧。她说初看废都时,兴奋地想找朋友来研讨。我说你那还不如去看往事回忆录。她问我那是什么,我愣了一愣,她又抢着大悟,脸红了一红。
于是不谈小说了,说起了九九的鸭头很进味,又说九九九的鸭头大概是九九的徒弟做的。她说三十八块钱一斤的香辣蟹,只有果园路那家做的比较好。我说二十块钱一锅的肥肠,还是要到四零三底下去吃。她说看见桌上的男人喝酒时,她便很想喝鲜橙多,主要原因是因为看别人喝酒,她的胃也会跟着不舒服。我说我喝多了之后,也很想喝鲜橙多,并且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做广告的那个女孩很吸引我。
她说看见迪吧里的那些小女孩摇头晃脑,很恐怖。我摇头晃脑一番后说,其实迪吧我还没去过。她说海王星的咖啡馆里有钢琴,不过弹地很糟糕,我终于兴奋地说,海王星?我进去过,十几个人拼了两张方桌,准备喝啤酒,结果被一个小资情调高涨的女同学带着落荒而逃。
本次聊天还聊了很多,最终结束于我的一句不合时宜的问话:
“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和我一样,这么有空?”
她抿着嘴笑了笑,笑应该是对着我笑的,眼神却像是漂到了别的地方。她说了最简单的六个字,也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六个字:“
“送一个朋友走了。”
原来气氛的变化,远远迅疾过气温的变化。
她站起来,给了我一个温柔的笑容,学着松隆子的模样,把脑袋微微一侧,轻声道:“我得走了,谢谢你的冰淇淋。”
我也站了起来,给了她一个平生最温柔的笑容,用轻到听不到的声音说道:“谢谢你陪我这个无聊人聊天。”
(对不起,平生最这三个字,似乎又有些滥用了。不过我经常就是这样的。)
“再见!”
古龙说过,再见的意思往往就是不再见面。这意思我懂,但从未遇到过,今天和这不知名的女孩,应该算是一例吧。我有些恼火地想着。
已走出十几步的她,忽然转过身来,把手插在那大花裙子前面的大口袋里,侧着脑袋想了会儿,喊道:“请无聊人说出自己的三大优点。”
我笑了笑,喊道:“穿花裙子的花姑娘请先。”
“我的第一个优点是漂亮,妈妈生的;我的第二个优点是美丽,爸爸养的;我的第三个优点是可爱,自己装的。”
“那么我的第一个优点是老实,姐姐打出来的;我的第二个优点是诚恳,妈妈教出来的;我的第三个优点是木讷,一个姓袁的混俅老师逼出来的。”
“那好,无聊人,真的再见了哟!”
“很好,花姑娘,可以再见了耶!”我从不知道,一旦面对美女,我的语调也可以这样肉麻。
她回头走了,一边背着向后摆手,一边说道:“再说一句话,你长的有点儿像JHT,就是胖一些。”
JHT是谁?我不知道,不过有人说自己跟帅哥的区别只是胖一些,我已是感激涕零了。
不知是哪里来的灵感,我大声吼道:“8348065!”
她愣了一愣。
“我的电话号码。”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似乎觉得真的很好笑。不过细细想来的确很好笑,从未见过那个男人用我这般愚蠢的方式,进行这种工作,似乎有些乾坤易位的感觉。
“陌生人的电话号码,我一般是记不住的。”
我摊摊手,做洒脱状,道:“无所谓啦。记不住,是你的幸运。万一记住了,就是我的幸运。”
她又笑了,真是个爱笑的人,而且抿着嘴笑的样子真的有点儿傻傻的……不过我喜欢。
老天爷其实并不公平。
比如说把人类生生地分成了两性,地位却有些悬殊。本来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是天公地道,若强要逆势而为,的确是有些糊涂。但我很不服气的是不喜欢女人的男人都被称作阴阳人,成为包龙星嘴下的烂腐。而不喜欢男人的女人,有个男人却给取个名字叫水母阴姬,笔下满是崇拜之情。另一个不喜欢男人的女人名字更夸张,居然叫什么日后。
想当太阳吗?我一向以为女人在她的男人面前才可能成为太阳。
还好,我是喜欢女人的。
尤其喜欢美女。
但只是远观而已。
那时候的我,的确很无聊,曾经有一次坐二路车到九码头拜访亲友,却一直坐到了八一钢厂,只为了车厢前排坐着一个长相清秀的红衣少女。
我更喜欢背着一个黑包,在晚上八点钟的时候,站在解放路的天桥上,看身边的红男绿女,看女人撒娇,看男人烦恼,自己还借着夜色的掩护傻笑。这虽有些病态,却也是消磨时光的好办法。
看的人多了,自然难免有些伤心。不过伤心之后,还是照看不误,美其名曰:养眼。
我一直以为那个冰淇淋女孩也只是偶尔出现的润洁滴眼露。唯一的区别是她曾和我说过几句话,虽说聊的很开心。
虽然以无穷的勇气,无耻的决心告诉了她我的电话号码,但我并不以为会有什么后文,而且的确也没什么后文。
于是这个美女就像钞票一样,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我没有什么不甘心的,邂逅这种浪漫的桥段,我从未期待过。
唯一有些放在心上的,是她说我和JHT长的有些像。
要知道,我的同学们都说我长的像尹相杰。
JHT是谁?莫不是亚洲第一美男元彬的英文名?
于是在之后的十几天里,我拼命地向我那几个读高中的小侄女打听这位明星是谁,却未料到以明星当饭吃的她们也是一脸惘然。
于是乎,我便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
这JHT莫不是个商界年轻才俊?
于是开始不顾书店老板的恶言恶语,拼命翻读商界,市场营销之类的书籍,每礼拜天晚上准时收看央视的夸富节目:对话。
又是十几天过去了,仍是一无所获。
现在已是八月的夏天,那个小资情调的女同学回来了。
于是我到她家去了。
用企望的眼光向她询问。
“JHT?”
我点点头。
她一面擦着滴水的头发,一面毫不避嫌地在我面前往脸上抹些不知名的白色流质体。
“JHTisJackhatetitanic。”
我把这句半通不通的洋文重复了一遍,杰克恨泰坦尼克。什么玩意?
其实我在心里早已斥骂她比祥林嫂还烦,只是我很懒,也不觉得有必要打断她那可怜兮兮的叙述。至少这会让我觉得,我不是太惨,尤其是想到她长的还挺不赖的。
她后来说,实际上她也从来没对别人讲过自己的故事。
于是我和她都成了彼此的第一人。
于是在电话里,她会这样告诉我:
“我的男人回来了。”
过了几分钟。她补充道:
“他带着女朋友回来了。”
又过了几天,她打电话告诉我:
“我的男人走了。”
过了几分钟。
“他居然真的带着他的女朋友走了。“
她男人的女朋友是她的好朋友。
我总以为她会很伤心,而且也有道理伤心。但她通常只是在电话的那头很好听的笑几声,然后开玩笑如常。
只是声音会像专供学校的学生奶一样,变的淡淡的。
在电话里,我也会告诉她很多事,比如我的外甥女幼儿园放学回来了,她带着她奶奶在街上买的酸奶回来了。然后是外甥女又走了,她去上幼儿园了,她又带了瓶她妈妈拿回来的酸奶走了。诸如此类。
于是她说我没良心。
我说自己的良心让她给吃了。
后来她开始喜欢在电话里和我对对子,虽说她的中国话比我还糟糕。
她起头总爱说:“我是倾国倾城貌。”一边笑着,一边告诉我,她正在顾影自怜。
于是我回她:“那我就是多愁多病身。”这是实话,我妈经常骂我在家里玩都快玩出病来了。
她说:“妾住长干里。”
我回:“将出玉门外。”
她说:“郎骑竹马来。”
我回:“吏捉刀笔裁。”
她说:“绕床弄青梅。”
我回:“逾墙折金兰。”
她说:“两小无嫌猜。”
我回:“****有人爱。”
她急气败坏,说:“我是兰心蕙质。”
我在电话这边摇摇头,说:“你是作茧自缚。”
她沉默了会儿,恨恨地道:“你很没情趣。”
我以为她生气了,不料,过了会儿,她淡淡的声音又从话筒里传来:
“前些天又看见他,想起以前暗恋他的日子,真是觉得像我一个同学写的一句诗,梦还身前疑入梦。”
我在心里说,你应该把暗恋前的以前二字去掉,然后扮出同情的语调说:
“对呀!这很像我一个同学写的,几人憔悴几人归呀?”
电话安静了会儿,然后她纠正道:
“这一句对得全不工整。”
在电话里,她一直称呼我为师兄,因为她总认为,我失恋的经验比她丰富多许多。
但我一直很纳闷,我从来没对她说过自己的那些伤心事,她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在电话里,开始时我还是称呼她为花姑娘,后来由于小泉桑又去跪那座庙,于是便简称她为花。
挺恶心的一个名字,她为此对我大为脾气。
不过,虽然她的模样我都记不真切了,但我一直有个印象:
她的笑颜,依稀如花。
她总喜欢问我喜欢过什么样的生活。我用尽所有煽情的话语还是不能满足她的胃口,只好发恨似地说了声:
“最好是一回家就是饭在桌上,你在床上。”
我是个好人,从不跟异性开这种有些不雅的玩笑的。
她也是个很乖的女子,可以和我探讨***的写法,内容,却绝不容许我的言语中有一星半点那种思想在里面。
所以她有两天没给我打电话。
两天之后,她来了个急电问我,说她的男人又要回来了,而她这些天又长胖了半公斤,该怎么办?
虽然我每天饭后和上厕所后的体重之差就要多过数个半公斤,但我还是认真地告诉她,应该去中药店买些大黄,泡水喝,可以迅速减肥,又可去体内虚火,保证不生青春小包。并且还言之凿凿地告诉她,当年我暗恋的一个女同学要回来了,我一急之下就是这样在五天之内瘦了八斤。
但我忘了告诉她,后来我坐在那个女孩家里,不住地捧起笑脸,往厕所里狂奔。
她听后似乎颇信以为真。只不知她真喝了没有。
这件事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敢问她。
必须承认,我们聊天聊的很开心,虽然我活了二十几年,唯一的开心事就是聊天。
我在电话的这头看黑衣人,告诉她威尔史密斯长的很帅,绝对比她的男人要帅。
她躺在床上看那部什么初恋感觉百分百,告诉我梁咏琪真的很内骚,绝对适合我。
她的偶像就是那个小威,一个黑头青。
我当时挺喜欢梁咏琪,虽说后来看了绝世好BRA之后,很是同意二姐说的,此人无胸无脑的评语。
有一次我告诉她,我有个朋友,也曾经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每天深夜和一个女孩聊天,经常一聊就是通宵。
她问我:“后来呢?”
“三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
她咕咕地笑着,显然在话筒旁边捂着嘴,似乎是不相信。
“结果呢?”
“两个月之后,他们离婚了。”
“结论?”
“我那个朋友是个浑俅。”接着我加了一句:“我不是。”
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会像两个经常聊天的陌生人一样,只是聊天。
但我们忘了,陌生人是不会经常聊天的。
于是有一天她说,出来见个面吧。
我坚决反对,誓死反对。
她在电话那头,闻言轻笑。风动银铃之声不绝于耳。
她说又不是搞网恋,大家相貌的状况又是一清二楚,绝无见光死的危险,何必如此固执。
我说最近更穷了,连吃冰淇淋的钱都骗不到了。
于是她说要请我吃饭。
地球人都知道,若有人请客吃饭,我向来会保有一贯的激赏之情。
我们约在桃花岭宾馆对门,那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里见面。
说郁郁葱葱大概不准确,因为那片林子的树木种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适合情侣幽会。
我在林子里呆至头顶结网时,一个美女走近了我,
当时我们相隔半米之遥,我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认出她来。
我说:“你来晚了。”
她看了看表,笑道:“我还来早了一刻钟。”
我也笑了笑。
我身上向来无表,因为无用。而且由于时间多的快发霉了,所以约会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会之约。
我细细地打量着她。
一头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发上扎着一条手绢?丝巾?我不知道。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紧身无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尔斯泰语)绘着一株极引人注目的花草。衣摆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热裤,此裤极短,险险裹住我们通常用来坐的部位。脚上蹬着一双我所以为的拖鞋,只是拖鞋前面还做了一个小布洞,似乎是专门为她尊贵的大脚趾服务。
我盯着她清凉无汗面上微微拂起的刘海儿,还有那身上无所不在的充满惑意的曲线,捏住鼻子责问道:
“请我吃饭,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吗?想让我献血啊?”
她愣了愣,笑道:“主要是为了配合师兄你的短小打扮嘛。”
我愕然,看了看自己的装束,昨天刚剪短的刺发之下,是一件洗成遗物一般的格子短袖,穿的“休闲”式短裤,也因为身躯的日渐发胖而显得紧绷绷的,脚上蹬着一双上高中时候的凉鞋剪成的拖鞋,我一向很看中此鞋的舒适程度,但给人的感观却是大不佳。
我俩的配合,似乎并不默契。
我提议去得胜街吃铞仔,她闻言雀跃,说闻名已久,只是未去过。
我看了她半天,始相信,这是一个与社会脱离已久的人。或者说,是和下层人民没有搞好干群关系的人。
我叹了口气,带着她从培心路,肖家巷一路穿了过去。
路上顺便买了一份体坛周报,一串香蕉,两斤三两的生姜,那是家里明天要的。
我心安理得的指挥她给小贩付账。
到了得胜街,随意寻了处小饭馆,我做主,点了二十块钱的豆花肥肠,四块五一瓶的枝江大曲。
我深深了解细水长流的道理。
或许我们在电话里,真的可以做到百无禁忌。但如此真切的面对面,却总让人容易产生不真实的感觉。
于是,我开始喝酒,她开始看着我喝酒。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往我杯子里倒酒。再过了会儿,她就开始从我的杯子里往外倒酒。
她撑着额,看着小酒馆外不时走过的醉汉,忽地向我问道:
“听你说话,看你行事,总以为你是个不大懂得在乎的人。
只是,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嘛?”
我打了个酒嗝,端起一杯淡到没有茶味的茶,漱了漱口,应道:
“男女之间的东西,我倒是一向不大在乎的。……嗯,只是前些天,躺在床上睡不着,瞎想心事时,才发现老爸他闭着眼睛,也会伸手到我这边来摸一摸,看看我是不是盖着。等再过了会儿,又发现老妈开始做老爸一样的事情……”我用手尖轻轻点点她冰凉的鼻尖,笑道:“我可能会在乎这些。”
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我说的分外认真。
她听的也很认真,然后说了句我一直记得的话:
“你得道了。”
接下来的事情有些记不清楚了,好象是我就送她到解放路的二路车站去坐的。还买了两瓶鲜橙多,一人一瓶提在手上摇着。
直到今天,我也不懂,为什么一定要送她到公共汽车站去坐计程车。怪哉。
待回到家后,我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才从酒意中醒来。
我死死地盯着身旁的电话,发现它一动不动,不知怎的,觉得非常搞笑。
于是我在半夜十二点的家中,放声大笑。
本以为那夜的酩酊之态会把她吓倒。没料到她的电话还是照常地骚扰我,而且似乎来的更频繁些了。
只是现在在电话里,她开始喜欢自以为是的剖析我,不断进行着昨日之我与今日之她的对照,进行着她所谓的理性批判,妄图谋求湖大和加大辩论赛的最后胜利,对了,我忘了说,她是湖大毕业的。
我说我只是想有尽可能多的时间承欢于父母之膝下,她说我的潜意识里是想榨干父母的最后一滴血汗。
我说我的生活态度乃是生而无为,这是很有深度,很有历史渊源的一种活法。
她说庄子也曾做过油漆协会的会长,老陶同志也曾努力地种田,虽说收成看样子不大好。而只有我好象是什么都不做似的,懒的连说话的声音都显得软软的。
于是她判定我不是生而无为,而是生而无能。
我原谅她的无知,须知无能这种评语是不可轻易予人的,尤其是男人。
我经常被她的长篇大论搞的哭笑不得。于是我常恨恨地问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和她这样熟了,熟的以至于都可以像李艳一样肆无忌惮地攻击我。
更令我伤神的是,她已不再满足在电话里教育我,经常把我喊出去切磋一番。
只是她总喜欢带着我去一些我不大愿意去的地方,一些据她说有她和她男人之间甜蜜回忆的地方。
诸如,在北山坡的阿诗玛餐厅,他们吃了第一顿二人晚餐。
(其实只是上初中的时候,办黑板报搞晚了,所以在那里吃了两碗面条。)
又比如,在南榭的水塘边,他们第一次单独约会。
(其实只是学校办活动,他们两个负责清场。)
再比如,她的男人在交电大厦对门的马路上教她学的自行车。
(这其实……对,这是真的。)
不过好在每逢到了这种地方,她都是眉目含笑,巧笑倩兮。从不给我帮她擦眼泪的机会。
这叫坚强,还是死撑?
幸亏她还会主动地邀我吃饭,不然我不知道能忍受她多久,哪怕她长的挺漂亮。
由于饭钱是她出的,所以地方都由我定。
于是在yc市的街上常常可以看见一个憨拙拙的男人拖着一个傻兮兮的美女四处奔走于各大面馆之间。
中午,我们吃文子面馆的炸酱面,她只吃豌豆面,不放辣椒。
晚上,我们通常是带着在解放电影院门口买的卤豆干,臭豆干,炸豆干,直奔北门,享受那碗香喷喷的红油小面。
逛街的时候,若饿了,就在街边摊上吃碗凉面。若是走在中山路附近,就只吃热干面,并且一定要到新开的那家。因为据她说,这是从原来的老热干面馆里下岗的几个女工办的,所以要多多支持。
我不管这些,只是想到这家新开的六角钱一两,比老馆子要便宜一角钱。
能吃饭,而不用付钱,乃是人生最大享受。
只是有一天,在夷陵广场那惨兮兮的坟场灯光映照之下,她突然问道:
“你什么时候去挣点儿钱,也请我吃碗面条?”
我把叼着烟的脑袋猛地摇了摇,以示从无此意,接着便被眼前晃动的小红点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
她轻轻地抠抠耳垂,疑惑道:
“不对吧?虽然我没谈过恋爱,但也没听说过像你这么追求女孩的。”
“追求?”我猛咳数声,烟头也掉在了地上。我赶紧拾了起来,以免给城监的罚款。
“放心,哪怕我命犯天煞孤星,唯君能解此命数,我也不会有此想法。”
我赶紧撇清。
“为什么?难道我长的不漂亮吗?”
她说着一笑,然后轻盈地转了个圈,任发丝飞扬。
可问题在于,那天她穿了件及膝的白裙,一转之下,不止秀发飞泻,也会裙摆摇摇。
我睁大了眼睛走上前去,帮她把裙摆按住,以防春guang外泄旁人之眼。
“正是因为你长的足够漂亮,所以这才不可能。”
她起先疑惑,继而释然,望着我坏坏的笑道:
“师兄也会自卑的呀。”
我撇撇嘴,以示不屑此言,我左脚向前半步,右脚转向半分,头略微后仰,把髋部提前,傲然道:“想当年,班上一娇俏女子赠我雅号:笑揖清风洗我狂。”
她看着我的样子,先是一阵傻笑,然后细细想了会儿,忽然大悟道:“笑揖清风洗我狂?我想起来了,那是武状元苏乞儿里的一句歌词,噢,原来是送给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
她坏坏地笑着,坏坏的看着我。
我心底一阵发毛,谁知道这么帅呆了,酷毙了的一句话,居然是形容叫花子的。
所以我决定马上到5460上面留言,好生责问一番晶晶姑娘。
她拿我这脾气没法,只好叹着气,坐到了我的身旁。侧着脸望着我,笑道:
“我们和恋爱中的男女有分别吗?”
虽说这些天,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逛街的时候,手也会很自然的牵在一起,但我还是气壮山河地告诉她:
“分别很大。比如你要是死了,我会很伤心,但绝不会想到陪你去死。你若是忽然消失了,我也会很伤心,但绝不会想去找到你。你若是忽然扑上来亲我一口,我只会以为是蚊子叮了一下,绝不会……”
忽然瞧见她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我连忙说道:
“再比如我不知道你的电话号码,甚至我们俩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的确,我们连彼此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但此刻看着她在夜空下白衣如雪,秀发伏肩,不知怎地忽然有了想知道她姓名的念头。
“那师兄你叫什么名字?”
“xf。”
“???”
“拂晓的晓,晓溪塔的晓。山峰的峰。”
“挺不错的名字。”
很好,她不像别的女人一样,总是追问我姓什么。
“xf意指清晨的山峰,与日同生,与霞共辉的意思。”
她摇摇头说:“不对。xf,说的是女人的眉毛。”
接着她背了一句古诗。
虽说这句诗我没听过,但仍是面上一窘。
“你呢?”
她似笑非笑地望了我一眼,轻声道:
“叶轻眉,看轻天下须眉。”
她俏皮地抹了一下自己的眉毛,
偷偷看着无辜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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