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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姿莲华
第四十八章 重返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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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道:“主人,老夫跟随您多年,也没有机会传授您什么,今日便赠您一功法吧。此功法名为金刚淬狱火,是老夫依另外一部功法改编而来。若是练成,便能将自身力量转化为火焰,到时不需任何武器也能轻松对敌。只是每次使用此招,都需要消耗晶石。且火焰的强度以使用者自身的力量与晶石而定。好了,主人,将路上收集的百洛石拿出来吧。”
北偌恍然大悟,原来金兰要她捡那百洛石是打算给她练这功法用的。
她依言从锦囊里拿出几颗百洛石,金兰道:“现在将百洛石握在手心,千万不要松手,千万不要哦!”说到最后,他还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北偌不知他为何要反复强调不要松手,难道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吗?
她两手握紧百洛石,心中默念功法口诀,顺其自然地调动灵力。淡金色的灵力顺着她的筋脉如水一般流向双手。
开始还好,只是灵力自行聚集在双手上有些发胀之感。然而过不久,北偌渐渐发现双手手心的温度在不断升高,那温度不是来自她自身,而是她紧握着的百洛石。
发现异状后,北偌连忙集中精神于手心,感知那里的情况,原来是她的灵力在金刚淬狱火心法的运作下,在不断熔化百洛石中的金属成分。而那金属成分被熔化提炼后变得非常精纯,再全部渗入北偌的身体尤其是聚集在她手上,这高温便是这么来的。
但即使是修士,没有专门修炼煅体,哪能承受住金属的高温!
不久后,北偌便感觉手心好似攥着一块被烙红的铁块,高温不断灼烧着她的每一寸肌肤,最终她还是惨叫一声,面红耳赤地松开了手,百洛石轱辘几声滚落在地。
北偌疼得龇牙咧嘴,看看自己的手却是完好如初,好像刚刚那种灼烧根本没有发生过。
木头立刻不满道:“金老头,你这么折磨主然做什么?不会选个好练点的武功吗?”说着拉起北偌的手输入生命之力,她顿觉丝丝凉意进入手心,疼痛感随之逐渐消失。
金兰嘿嘿笑起来,表情好像奸计得逞的小人:“主人,此功法只是初期如此,练得越多,感受到的温度就会越低。因为从石子之中炼出的金属物质在不停提升您的强度,就好像在上形成了一层盔甲。只要坚持下去,不仅是等于在修炼煅体武技,同时也是在提升您对灵力的掌控程度。而最重要的是,此招不需消耗多少内力便可发挥出强大威力,对敌出其不意,效果惊人。”
木头嘟嘟嘴说:“那又怎么样?主然,我们还有很多可以用的功法,没必要受这份罪。”
北偌则道:“老金,你要我修炼这门功法,是不是有什么原因?”
金兰苦笑说:“主人,不瞒您说,确有些缘故。这是老夫依金族一部上乘功法改编而来。若是在英雄会上遇见金族弟子,您可能会措手不及,到那时应对方法只能是等他们把晶石消耗完,那样就过于被动了。”
“那你为什么不事先说清楚?”
木头耸肩说:“是怕木头会认为你利用主然去报复金族吧,木头还没那么小气。”
金兰听后只是苦笑。
北偌不再说什么,弯腰捡起百洛石,盘腿继续修炼。木头看见北偌因为忍受着强烈高温而变得涨红的小脸,着实是心疼不已。
三日后。
“北小哥,苍爷快出发了,让小的来催催您!”门外店小二殷勤的声音响起,北偌赶紧应了一声。
她扫视一下房间,确定全部收拾妥当后,才提起包袱离开。早已等候多时的木头连忙蹦达过来跟在她身后,他长得虽俊美非常,举止却像极了孩童,嘴里被梨子塞得鼓鼓的,更添了几分纯真可爱。
北偌却不觉皱起秀丽的眉,想到以后要带着他到处晃,到时候不知要引起怎样的骚动,于是很直截了当地说:“你这长相也太显眼了。”
木头嘟嘴酸溜溜地回答:“那建木之子也不是这样吗?主然您还和他处得很愉快呢!”
北偌立马给了他一拳,警告他不准再提木南穹。
金兰看见木头被打了,幸灾乐祸地笑起来,随即道:“主人,这家伙其实可以控制外形的,您让他变成小孩模样也就是了。”
“是吗?快给我变!”
“哼!主然明明喜欢这个样子嘛!”木头嘟囔着抱怨,看北偌又要打他,连忙笑嘻嘻地改口。
他全身绽放出夺目绿光,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不断变小,最后出现在北偌面前的就是幼年版的木头,完美绝伦的小脸稚嫩可爱,犹如瓷娃娃一般,真是让人忍不住有想抱他的冲动。
“主然!”木头又是习惯性地扑向北偌向她撒娇,声音奶声奶气,笑起来简直就像天使般让人无法拒绝。
但是北偌还是忍不住一拳打在他头上,淡淡道:“走。”
“是……”
皇甫猎早已等在门口。
他坐在一辆缀满流苏的华丽马车上,身着蓝色长袍,帅气逼人。而那九楼的芳儿正与他低声交谈。
芳儿见了北偌,语气有些不善道:“身为爷的仆人,你怎么能让爷等这么久?”
北偌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又不是专业做仆人的,这些事哪里知道?”
芳儿不满地剐她一眼,又对皇甫猎说:“爷,您真的只带他一人去英雄会吗?芳儿还是给您多配几个人吧。”
“呵呵,没事。”皇甫猎说。
芳儿见皇甫猎势在必得,便也不再多嘴,只警告性地看了北偌一眼,向皇甫猎欠身后才款款而去。
皇甫猎只瞟了一眼木头便把视线集中在北偌身上,轻笑道:“你要是毁了本大爷一世英名,你主人我会让你后悔一辈子的哦!”
北偌只白白他,没有做答。
芒银镇与白金城距离也不算太远,他们用的又是最好的车夫和千里驹,日夜兼程,只两天便到了目的地。
到达城门口时,车夫只出示了一下令牌,那守城的士兵便一脸敬畏地让开了路。
进入白金城后,北偌才深深体会到它有多么繁荣。
古朴典雅的高楼鳞次栉比,街道宽敞得甚至可容纳十几人骑马而行,笔直如尺的一眼望不到边,人群来来往往很是热闹。
北偌只在车上扫了几眼,便发现了好几个御境气息的高手,这白金城中果然也是卧虎藏龙。若城中没有禁飞令,估计这天上已满是御空而行的修士了。
他们舟车劳顿多日,没有马上去了解英雄会的情况,而是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窗外暮色渐重,远方飞檐高楼的轮廓在晚霞中勾勒出漂亮的曲线。
北偌梳洗回来时,木头已经熟睡,小手上还紧攥着两颗红红的李子,而金兰则盯着夕阳愣愣地出神。
虽然金兰不曾说明,北偌也猜到这里很可能与千年前的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必定是有很多怀念的地方,也不打扰他。
金兰突然开口:“主人,可否帮老夫做一件事?”
“你说。”
金兰指着远方的一座山:“老夫有一位故人葬于那座山中,老夫想去拜祭一下,虽然老夫现在也是鬼魂之躯,唉。”
北偌随即出发,金兰则为北偌指路。
“唉,一千多年了,这里变得都不认识了!”金兰感慨万千,语带哽咽。
一千多年的时光并没有让金兰对故里的记忆模糊,他曾经最喜欢的花店和酒馆的位置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只是世事变迁,这些东西早已不在。
北偌买了一壶酒和一束花,又带了一袋桂花糕。
上山时,夕阳已经完全消失在西边,夜幕袭来。
望着葳蕤草木,金兰突然幽幽说道:“一千多年前,金氏家族本家的大少爷被任命为下一任金族族长候选人。但他与自己的弟媳发生了关系。为保住位子,他许诺自己的情人一生荣华富贵,条件是把孩子处理掉,那女人同意了。她将自己刚出生的孩子溺死在了澡盆里。但或许是刚刚生产虚弱,她没能够杀死那孩子,最后被一名女婢所救,偷偷带回家养育成人。
“那女婢教那孩子走路,教那孩子读书,教那孩子写字,教那孩子怎么爱这个残酷的世界,那孩子有了一个贫穷但是快乐的童年。一切都那么美好,直到七岁那年他被人看中,开始踏上修炼者的道路。”
北偌忧伤道:“那孩子便是你吗?”
“那女婢原本姓兰,但身为金族的仆人,也就随姓了金。老夫的名字便是由此而来。”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你的身世的?”
“在她临终之前。”金兰自责地叹气说,“是我害了她,是我啊!”
他们到达山顶,在黑夜中有几点灯光闪烁,原是远处有几间民房。
北偌顺着石子小路转进竹林里,在竹林之中看见一座坟墓,墓碑上刻有“爱母兰氏之墓”的字样,用的虽是一千多年前的文字,但是北偌研读过八榕皇的古籍,认起来并不困难。
那坟茔只是简单地石砌而成,但是同那墓碑一样,被做了特殊的保护手段,千年的风霜雨雪也没有让它显得多破旧,想来应是当年的金兰所做。而且周围没有丛生的杂草,似是有人经常来打扫。
北偌将花束和桂花糕放在墓碑前,又倒了些酒,跪在地上祭拜。金兰痴痴地看着墓碑,他似是忘记了自己是灵魂体,伸手去抚摸那碑上的字迹,但无奈手直接穿透了石碑。
“什么人?”
突如其来的问话打破了此刻的宁静,北偌回过头,见一名十七八岁的清秀少年提着灯笼站在那里,一脸的戒备。
“在下北偌,祖上与兰氏有些交情,近日路过白金城,特来祭拜。”北偌起身不慌不忙道,“请问阁下是?”
那少年见北偌不似撒谎,便放柔了神色,道:“在下兰威,这兰氏是在下的太奶奶。”
金兰一顿,自语道:“母亲确有一子,小时候待我也甚好,只是他早年出外闯荡,十几年不曾回来,连母亲的最后一面也没有见上,今日却见到了他的后人,真是世事难料啊!”
北偌问那兰威:“兰兄怎么这么晚了还上山呢?”
兰威苦笑说:“不瞒北兄,我乃金族外姓弟子,明日有资格参加英雄会的初次选拔,但我实力不足,估计明日初试便会落败。晚上在家中辗转反侧,所以便来此祭拜一下,也是愿先祖保佑。”
北偌稍稍感受一下,兰威的修为已近人境圆满,只要一点灵药刺激便能开始化灵,但这样的实力想要在高手如林的英雄会晋级,的确有些勉强。
她道:“兰兄不必担心,明日你一定可以成功的。”
兰威只是苦笑摇头,而后又问:“北兄你不会也是……”
“到时还请多指教了。”北偌向兰威伸出手。
他露出受宠若惊的慌张表情,迟疑着握住她的手,感慨之余,心中疑惑她的手怎么生得这般娇嫩小巧。
兰威提着灯笼,很热心地将北偌送下山,两人在路上聊了不少。
北偌发现他很健谈和善,只是话语中透露着自卑和无奈。
下山分别后,看着兰威远去的灯光,北偌对金兰道:“老金,我一定助他夺得英雄会前百名。”
金兰恭敬一拜道:“多谢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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